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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966238
公佈日期 : 2020/10/06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KDC0845001
採購名稱 : 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一區6座5萬公秉油槽(T-1101~T-1106)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69,292,34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DC0845001
採購名稱: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一區6座5萬公秉油槽(T-1101~T-1106)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聖淳
連絡人電話:(02)87258353
傳真號碼:(02)878990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7/29
截止收件日期:2020/08/27
開標日期:2020/08/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38,398,555 元
Email:632121@cpc.com.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國外廠商無須檢附)。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廠商資格若屬綜合營造業者,須檢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及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甲等會員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甲等會員證書,外國廠商投標時得免附具,惟如外國廠商得標後,簽約前仍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之其中一成員廠商須檢附)。 特定資格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1.履約期限:1,155日曆天(1)設計工期: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2)總工期:通知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修改內容詳前後修正對照表。 ===========================================================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1)或(2)項資格;其中資格(1)項允許共同投標,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組合須符合資格規定): (1)投標商資格同時具備A及B規定: A、土木工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土木報價(「土木工程」與「土木鋼構帶料費」合計),須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限額規定。 B、儲槽工程:曾承攬並完成地上式鋼製儲槽(包含球型槽或冷凍槽等)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或結算金額不低於1億2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8億元。 註:本項資格允許共同投標,成員以4家為限,且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 曾承攬並完成煉油、石化或化學製程之設計、購料及安裝統包工程(工程內容需包含任一地上式鋼製儲槽),且單次契約金額或結算金額不低於3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8億元。 註:實績以截止投標日起前15年內為有效期限,廠商需提出上述實績之工程契約書(節錄重點)及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其內容至少包括工程範圍、契約金額、訂約雙方名稱或負責人姓名等。 具有相當財力者: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億元 (共同投標廠商為各成員合計)。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符合)。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符合)。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履約期限:1,155日曆天(1)設計工期: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2)總工期:通知開工日起1,155日曆天。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修改內容詳前後修正對照表。 ===========================================================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1)或(2)項資格;其中資格(1)項允許共同投標,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組合須符合資格規定): (1)投標商資格同時具備A及B規定: A、土木工程: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土木報價(「土木工程」與「土木鋼構帶料費」合計),須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限額規定。 B、儲槽工程:曾承攬並完成地上式鋼製儲槽(包含球型槽或冷凍槽等)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或結算金額不低於1億2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8億元。 註:本項資格允許共同投標,成員以4家為限,且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 曾承攬並完成煉油、石化或化學製程之設計、購料及安裝統包工程(工程內容需包含任一地上式鋼製儲槽),且單次契約金額或結算金額不低於3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8億元。 註:實績以截止投標日起前15年內為有效期限,廠商需提出上述實績之工程契約書(節錄重點)及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其內容至少包括工程範圍、契約金額、訂約雙方名稱或負責人姓名等。 具有相當財力者: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億元 (共同投標廠商為各成員合計)。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符合)。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符合)。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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