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3965748
公佈日期 : 2020/10/06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07-C303-01-02-1506-311-0-1
採購名稱 :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強化有機試驗示範場域及建立有機農業設施典範興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1170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5,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7-C303-01-02-1506-311-0-1
採購名稱: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強化有機試驗示範場域及建立有機農業設施典範興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秋香
連絡人電話:(02)22402911分機1017
傳真號碼:(02)224049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8/0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8/25
開標日期:2020/08/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5,068,352 元
Email:chiu@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資格為下列之一廠商: (一)個別廠商投標: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附加說明 :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11月12日(預定決標日109年10月12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8月4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1,775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32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32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1億2,506萬8,352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押標金:新台幣62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決標方式: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六、[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1017、傳真02-22404922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6)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109.08.04更正】 補上傳招標文件--地基調查報告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11月12日(預定決標日109年10月12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8月4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費用: (1)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及施工規範)。 (2)設計圖1,775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設計圖郵資320元,以上兩項合購,郵資32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1億2,506萬8,352元整(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押標金:新台幣62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決標方式: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六、[其他]: (1)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電話02-22402911轉1017、傳真02-22404922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6)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109.08.04更正】 補上傳招標文件--地基調查報告書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