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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92260
公佈日期 : 2020/05/29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520900071
採購名稱 : 109-110年第三核能發電廠廠區廠房機組清潔維護等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75072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4,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520900071
採購名稱:109-110年第三核能發電廠廠區廠房機組清潔維護等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38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昱豪
連絡人電話:(08)8893470分機3047
傳真號碼:(08)88905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19
開標日期:2020/05/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6,723,529 元
Email:u46078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且登記營業項目需有清潔服務類或人力派遣類之廠商。 2.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實收資本額(於無限、有限公司或兩合公司指資本總額)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之十五分之一(8,680,859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附加說明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投標須知規定延長之。 ﹝檢舉電話∕信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第三核能發電廠﹕08-8896005或08-8893470轉3170 或廉政電子信箱:d35263@taipower.com.tw。 [其他] ﹕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不予減價機會。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繳納者,本廠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應自經濟部工商查詢網站下載公司登記資料,勿以財政部入口網站區下載之資料為投標文件. ※A.如欲進廠參加開標者,請在截標時間後至開標前一小時內將進廠人員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傳真至本廠傳真機 (08)8890501(※請註明公司行號、進廠日期、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縣市里鄰等詳細資料),以便辦理入廠手續(辦理入廠手續聯絡人蔡小姐,分機#3026)。 B.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一併裝入綜合封內即可。 C.以上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底價金額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之標價亦不含營業稅。 D.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為$130,212,885元;未稅之採購金額為$156,255,462元。 E.廠商若有疑問,投標前請先與總務課陳如貝分機3011確認規範內容。 G.得標廠商需備有總重6.4公噸以上大貨車乙輛(可租賃、附證明)、總重3.49公噸以上(含)之密封非壓縮式垃圾車乙輛(可租賃、附證明),車輛規格須符合環保署《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所定義。證明文件於得標次日起30日內繳驗,如逾期未繳驗或經本廠審核不合格,所繳納押標金不予退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投標須知規定延長之。 ﹝檢舉電話∕信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第三核能發電廠﹕08-8896005或08-8893470轉3170 或廉政電子信箱:d35263@taipower.com.tw。 [其他] ﹕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不予減價機會。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繳納者,本廠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廠商應自經濟部工商查詢網站下載公司登記資料,勿以財政部入口網站區下載之資料為投標文件. ※A.如欲進廠參加開標者,請在截標時間後至開標前一小時內將進廠人員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傳真至本廠傳真機 (08)8890501(※請註明公司行號、進廠日期、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縣市里鄰等詳細資料),以便辦理入廠手續(辦理入廠手續聯絡人蔡小姐,分機#3026)。 B.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一併裝入綜合封內即可。 C.以上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底價金額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之標價亦不含營業稅。 D.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為$130,212,885元;未稅之採購金額為$156,255,462元。 E.廠商若有疑問,投標前請先與總務課陳如貝分機3011確認規範內容。 G.得標廠商需備有總重6.4公噸以上大貨車乙輛(可租賃、附證明)、總重3.49公噸以上(含)之密封非壓縮式垃圾車乙輛(可租賃、附證明),車輛規格須符合環保署《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所定義。證明文件於得標次日起30日內繳驗,如逾期未繳驗或經本廠審核不合格,所繳納押標金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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