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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91696
公佈日期 : 2020/05/29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09B00044
採購名稱 : 文湖線木柵段部分車站空調設備重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30294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09B00044
採購名稱:文湖線木柵段部分車站空調設備重置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電機處環控廠 劉信宏
連絡人電話:(02)27828660分機8718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4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04
開標日期:2020/05/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285,000 元
Email: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投標時應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及台灣區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4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木柵段中山國中站、大安站、忠孝復興站、科技大樓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全案共計重置32台空調設備(2台冰水主機、2台冷卻水塔、1台水箱、6台空調泵浦、2台空調給水泵浦、7台小型冷風機、1台空調箱)及11組多聯變頻可變冷媒流量空調機組重置。 (2)其他周邊空調設備數量請參照工程規範及詳細價目表。 2.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且於盛夏季節(6月1日至9月30日)不得於車站公共區施工,並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 2.1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中山國中站、大安站站體之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並於完成後辦理驗收。 2.2第2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450日曆天內完成中山國中站、大安站、忠孝復興站、科技大樓站等4站之中央走道區及站體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並於完成後辦理驗收。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1樓臨時開標室],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5.本案本次配合修正下列內容: (1)契約第5條(二)修正為「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2)投標須知第26點第1項第1款第2目,增訂「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無法使用本方式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之說明;第49點開標現場注意事項第4款,開標案件每一投標廠商得參加人數修訂為[1]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4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文湖線木柵段中山國中站、大安站、忠孝復興站、科技大樓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全案共計重置32台空調設備(2台冰水主機、2台冷卻水塔、1台水箱、6台空調泵浦、2台空調給水泵浦、7台小型冷風機、1台空調箱)及11組多聯變頻可變冷媒流量空調機組重置。 (2)其他周邊空調設備數量請參照工程規範及詳細價目表。 2.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且於盛夏季節(6月1日至9月30日)不得於車站公共區施工,並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 2.1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中山國中站、大安站站體之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並於完成後辦理驗收。 2.2第2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450日曆天內完成中山國中站、大安站、忠孝復興站、科技大樓站等4站之中央走道區及站體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並於完成後辦理驗收。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自109年4月9日起開標室移至本公司[1樓臨時開標室],每一投標廠商限[1]人參加,另進入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5.本案本次配合修正下列內容: (1)契約第5條(二)修正為「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2)投標須知第26點第1項第1款第2目,增訂「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無法使用本方式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之說明;第49點開標現場注意事項第4款,開標案件每一投標廠商得參加人數修訂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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