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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90039
公佈日期 : 2020/05/27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採購案號 : FN1910024
採購名稱 : 109年消防定期維護保養含代檢修申報2+2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317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N1910024
採購名稱:109年消防定期維護保養含代檢修申報2+2年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龔亭瑋
連絡人電話:(03)5326151分機6698
傳真號碼:(03)53189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5/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07
開標日期:2020/05/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94,000 元
Email:H08050@hch.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代 碼:IF01010) 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之廠商(代碼:E60304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術證明:須具有內政部核發有效之消防設備師(士)合格證書(有效期限應大於開標日後30日曆天),以及該人員於公司下任職之證明文件(ex:勞健保證明)。 (4)法令規定切結書1 (5)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工作事項: (1)定期作業: 依據契約附件履約工作規範施作。 所有文件之簽辦需交由院方簽認,方視為已完成當次消防安全檢查查核,定期施作後應於次月五日內提供正確完整之書面消防安全檢查查核表單或報告等文件,分別存查於管理單位與請款備查,違者依第十三條或履約工作規範延遲履約計罰。 1二年期全院區檢修申報含配合消防隊定期查驗會勘。 2每月全院消防設備定期巡檢查測及報表。 3消防設備新增工程圖審、完工驗收測試。 4配合院區整建工程消防設備圖修改整合。   5維修勞務工資(消防警報系統、緊急廣播(上二下一連動)、照明燈、方向燈、PBL盤、探測器、控制模組、消防泵浦調測、撒水緊報逆止閥調測、R型主機連動設備故障查測排除)更換器材由院方提供。 6緩降機下降測試。 7檢修完成貼紙(含新增貼紙、舊有貼紙移除工資、貼紙費用及設備師簽証費)。 (2)臨時修護修繕:依據契約附件履約工作規範施作。 廠商應對本院所屬之消防安全設備設施、加壓幫浦、中央監控受信總機及火警感知器線路進行檢修與維護、保養等事宜,本院若有緊急情事或因業務需要,廠商應於本院通知後6小時內全力配合支援到場處理。 檢修與維護與修繕內容,係針對本院消防安全設備設施含:泡沫幫浦、消防加壓幫浦、採水幫浦、自動灑水系統、排煙設備、中央監控受信總機及火警感知器線路…等,消防類為維護保養與修繕,依照各類場所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相關消防法令,做定期性(每月一次)及不定期之檢修與維護,含主機及設備清潔、性能檢查、室內消防栓箱、火災檢知器之測定、院區所有加壓幫浦測定、排煙設備測定檢修,且廠商應於每月檢修與維護時,如有損壞應立即告知本院安全衛生室,由本院依請修程序請修,使本院之消防安全設備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標準。 消防警報發報後,廠商應到院確認警報原因(誤觸、火災發報、、、等),並做警報排除之動作(誤觸關閉),以避免費用產生,若未關閉而衍生產生費用,應由廠商負擔此費用。 廠商應配合每年高壓配電保養停電復歸消防設備,並確認功能恢復正常,違者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百分之1。 規格聯絡人:安全衛生室 陳素汶副管理師 電話:03-5326151 #5558。 協助單位:安全衛生室 姚睿騏技術師 電話:03-5326151 #6664。 資格聯絡人:工務室龔小姐 電話:03-5326151#6698 傳真:03-5318913(請來電通知取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工作事項: (1)定期作業: 依據契約附件履約工作規範施作。 所有文件之簽辦需交由院方簽認,方視為已完成當次消防安全檢查查核,定期施作後應於次月五日內提供正確完整之書面消防安全檢查查核表單或報告等文件,分別存查於管理單位與請款備查,違者依第十三條或履約工作規範延遲履約計罰。 1二年期全院區檢修申報含配合消防隊定期查驗會勘。 2每月全院消防設備定期巡檢查測及報表。 3消防設備新增工程圖審、完工驗收測試。 4配合院區整建工程消防設備圖修改整合。   5維修勞務工資(消防警報系統、緊急廣播(上二下一連動)、照明燈、方向燈、PBL盤、探測器、控制模組、消防泵浦調測、撒水緊報逆止閥調測、R型主機連動設備故障查測排除)更換器材由院方提供。 6緩降機下降測試。 7檢修完成貼紙(含新增貼紙、舊有貼紙移除工資、貼紙費用及設備師簽証費)。 (2)臨時修護修繕:依據契約附件履約工作規範施作。 廠商應對本院所屬之消防安全設備設施、加壓幫浦、中央監控受信總機及火警感知器線路進行檢修與維護、保養等事宜,本院若有緊急情事或因業務需要,廠商應於本院通知後6小時內全力配合支援到場處理。 檢修與維護與修繕內容,係針對本院消防安全設備設施含:泡沫幫浦、消防加壓幫浦、採水幫浦、自動灑水系統、排煙設備、中央監控受信總機及火警感知器線路…等,消防類為維護保養與修繕,依照各類場所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相關消防法令,做定期性(每月一次)及不定期之檢修與維護,含主機及設備清潔、性能檢查、室內消防栓箱、火災檢知器之測定、院區所有加壓幫浦測定、排煙設備測定檢修,且廠商應於每月檢修與維護時,如有損壞應立即告知本院安全衛生室,由本院依請修程序請修,使本院之消防安全設備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標準。 消防警報發報後,廠商應到院確認警報原因(誤觸、火災發報、、、等),並做警報排除之動作(誤觸關閉),以避免費用產生,若未關閉而衍生產生費用,應由廠商負擔此費用。 廠商應配合每年高壓配電保養停電復歸消防設備,並確認功能恢復正常,違者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百分之1。 規格聯絡人:安全衛生室 陳素汶副管理師 電話:03-5326151 #5558。 協助單位:安全衛生室 姚睿騏技術師 電話:03-5326151 #6664。 資格聯絡人:工務室龔小姐 電話:03-5326151#6698 傳真:03-5318913(請來電通知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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