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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7889
公佈日期 : 2020/05/2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090306-2
採購名稱 : 「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306-2
採購名稱:「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曾昕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706
傳真號碼:(03)336733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0
開標日期:2020/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5,394,000 元
Email:1001782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得以下列3種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皆應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 (二)應附具下列之文件: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及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附具之文件】: 1. 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者 (1). 建築師開業證書。 (2).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廠商信用證明。 (4). 廠商納稅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服務建議書。 2. 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者 (1). 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技師事務所登記或設立證明。 (2).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4). 廠商信用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5).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7). 服務建議書。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者 (1). 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及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 廠商信用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5). 廠商納稅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7). 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曾昕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9年4月10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開標時間延長至109年4月20日上午10時,截標時間延長至109年4月20日上午9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附具之文件】: 1. 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投標者 (1). 建築師開業證書。 (2).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廠商信用證明。 (4). 廠商納稅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服務建議書。 2. 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者 (1). 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技師事務所登記或設立證明。 (2).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4). 廠商信用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5).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7). 服務建議書。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者 (1). 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及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 廠商信用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5). 廠商納稅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共同投標廠商皆應檢附)。 (7). 服務建議書。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03-3322101分機6706)曾昕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109年4月10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開標時間延長至109年4月20日上午10時,截標時間延長至109年4月20日上午9時,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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