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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7305
公佈日期 : 2020/05/22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092M10003
採購名稱 : 雲林縣北港水林產業加值園區可行性評估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5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2M10003
採購名稱:雲林縣北港水林產業加值園區可行性評估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工商發展科(吳佳育)
連絡人電話:(05)5522174
傳真號碼:(05)5371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2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07
開標日期:2020/04/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00,000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技師事務所。 三、建築師事務所。 四、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建築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文件、建築師開業証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授權書(亦可出具同意公函代之)。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一、 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詹弘宇),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依本府提供之經費表編列並納入服務建議書且加蓋印鑑。 109年3月23日更正事項: 有關契約書第14條權利及責任(三),修正為僅勾選第3及第8點,為機關取得全部權利,其餘招標文件不變。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不延長等標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詹弘宇),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依本府提供之經費表編列並納入服務建議書且加蓋印鑑。 109年3月23日更正事項: 有關契約書第14條權利及責任(三),修正為僅勾選第3及第8點,為機關取得全部權利,其餘招標文件不變。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不延長等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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