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3887265
公佈日期 : 2020/05/2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108
採購名稱 : 瑞穗鄉舞鶴村掃叭頂部落汰換管線工程暨瑞穗鄉轄內各村街道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9986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108
採購名稱:瑞穗鄉舞鶴村掃叭頂部落汰換管線工程暨瑞穗鄉轄內各村街道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石瑞麟
連絡人電話:(03)8872222分機191
傳真號碼:(03)88755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5/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15
開標日期:2020/05/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224,166 元
Email:s0925679000@nt.juisui.gov.tw
廠商資格 :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法領得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應附證明文件為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 (前一期或最近一期),詳如投標須知及投標證件審查表),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證件不齊、未依法換證或所附證件內容未依規定明確註明者不予接受。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子領標新臺幣貳佰元正(機關文件費),概不退還;廠商以電子領標者,並請於開標時主動提供該標憑據書面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即時提供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決標方式】1、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1、本標案得標廠商須繳交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5%),標價低於80%以下另依相關規定辦理。2、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持工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鍰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自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價。3、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請至瑞穗鄉公庫(瑞穗鄉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附4、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5、本案提供電子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自到場辦理,否則視為放棄比減價。6、本工程需參照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7、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所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8、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所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9、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10、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子領標新臺幣貳佰元正(機關文件費),概不退還;廠商以電子領標者,並請於開標時主動提供該標憑據書面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即時提供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決標方式】1、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1、本標案得標廠商須繳交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5%),標價低於80%以下另依相關規定辦理。2、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持工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鍰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自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價。3、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請至瑞穗鄉公庫(瑞穗鄉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附4、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5、本案提供電子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自到場辦理,否則視為放棄比減價。6、本工程需參照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7、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所逕行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8、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所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9、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處罰,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10、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