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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7205
公佈日期 : 2020/05/22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D109-0320-076-1
採購名稱 : 屏東縣大路關國民中小學(國小部)校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履約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7653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235,84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109-0320-076-1
採購名稱:屏東縣大路關國民中小學(國小部)校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履約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工務處營建工程科李政任先生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分機3523
傳真號碼:(08)73380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3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0
開標日期:2020/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454,000 元
Email:a001178@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作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本案服務費用採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計價,計價標準為500萬以下以9.80﹪計之,超過500萬~1,000萬部分以9.20%計之,超過1,000萬~5,000萬部分以8.10%計之,超過5,000萬~1億部分以7.0%計之,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5,000,000元×9.80﹪+5,000,000元×9.20﹪+40,000,000元×8.10﹪+18,000,000元×7.0﹪≒5,454,000元。廠商標單標價請以「統一折扣率」填寫,填寫總額若超過100﹪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本案依「採購評選程序精進措施」作業階段1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經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詳見核定評選委員名冊) (九)、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本採購考量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性,等標期延長至29天。 (二)、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第48條第1項第1款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本次更正文件為【評選方案競圖補充說明】。 (三)、本採購原定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09年4月6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9年4月7日09時30分,爰將領標及投標期限延後至民國109年4月20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民國109年4月21日09時30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四)、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五)、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評選作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本案服務費用採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計價,計價標準為500萬以下以9.80﹪計之,超過500萬~1,000萬部分以9.20%計之,超過1,000萬~5,000萬部分以8.10%計之,超過5,000萬~1億部分以7.0%計之,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5,000,000元×9.80﹪+5,000,000元×9.20﹪+40,000,000元×8.10﹪+18,000,000元×7.0﹪≒5,454,000元。廠商標單標價請以「統一折扣率」填寫,填寫總額若超過100﹪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本案依「採購評選程序精進措施」作業階段1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經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詳見核定評選委員名冊) (九)、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本採購考量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性,等標期延長至29天。 (二)、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第48條第1項第1款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本次更正文件為【評選方案競圖補充說明】。 (三)、本採購原定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09年4月6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9年4月7日09時30分,爰將領標及投標期限延後至民國109年4月20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民國109年4月21日0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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