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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6754
公佈日期 : 2020/05/21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08-5500-0101-6731-1054
採購名稱 : 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南133)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7778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8,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5500-0101-6731-1054
採購名稱: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南133)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美慧
連絡人電話:(07)2212425分機237
傳真號碼:(07)216029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19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31
開標日期:2020/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960,000 元
Email:s10415@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甲等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6月29日(預定決標日109年5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採異質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09年3月19日至109年3月31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360元,郵資20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 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工程「廠商價購土石方」8,127m3×30元/m3=243,810元,「廠商價購AC刨除料」588m3×60元/m3=35,280元,「拆除舊有構造物剩餘鋼筋」887m3×50×7元/kg=310,450元,以上單價為固定,不因決標而調整,其價款於廠商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 (6)本案係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6月29日(預定決標日109年5月2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採異質採購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就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之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09年3月19日至109年3月31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360元,郵資20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 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規定期限(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3)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4)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本工程「廠商價購土石方」8,127m3×30元/m3=243,810元,「廠商價購AC刨除料」588m3×60元/m3=35,280元,「拆除舊有構造物剩餘鋼筋」887m3×50×7元/kg=310,450元,以上單價為固定,不因決標而調整,其價款於廠商估驗時依實做數量繳交本署。 (6)本案係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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