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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5965
公佈日期 : 2020/05/20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PP-1090427
採購名稱 : 109年度交控中心系統及設備維護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8446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PP-1090427
採購名稱:109年度交控中心系統及設備維護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張永裕先生
連絡人電話:(08)7324774分機108
傳真號碼:(08)73265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5/1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18
開標日期:2020/05/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78 元
Email:jwi5410@ptpolice.gov.tw
廠商資格 :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2.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標案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局辦理簽約及履約管理等後續程序。 5.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以實作或供應數量依契約單價辦理結算。招標文件之標價清單各工項數量是預估需求數量,日後履約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實際需求數量為準。 6.本案履約期限請詳契約第七條:由機關於工程施、派工通知單上註明履約期限。契約時效:自簽約之日起至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為有效期限。機關通知廠商履約之有效期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上限止。 7.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張永裕先生,電話:08-7326878;傳真:(08)732657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標案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局辦理簽約及履約管理等後續程序。 5.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以實作或供應數量依契約單價辦理結算。招標文件之標價清單各工項數量是預估需求數量,日後履約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實際需求數量為準。 6.本案履約期限請詳契約第七條:由機關於工程施、派工通知單上註明履約期限。契約時效:自簽約之日起至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為有效期限。機關通知廠商履約之有效期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上限止。 7.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張永裕先生,電話:08-7326878;傳真:(08)732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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