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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5692
公佈日期 : 2020/05/20
採購單位 : 國立陽明大學
採購案號 : A-793-109-O-49-001
採購名稱 : 知行樓師生公共設施及教學環境優化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85826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793-109-O-49-001
採購名稱:知行樓師生公共設施及教學環境優化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國立陽明大學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侯俊良
連絡人電話:(02)28267000分機2216
傳真號碼:(02)282004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26
開標日期:2020/0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50,000 元
Email:clhou@ym.edu.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檢附證件: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當年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並檢附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26日上午9時30分,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清單」勾選項目,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 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109/02/17更正: 1.增「圖檔」文件。 2.更改「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109/02/20更正:更正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26日上午9時30分,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同議約日期(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清單」勾選項目,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圖章。 8.本採購所需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標案已依勞基法規定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相關成本,投標廠商應依勞基法修正後之勞動條件及招標文件規定報價投標,如認為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例如:履約期限不足),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109/02/17更正: 1.增「圖檔」文件。 2.更改「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109/02/20更正:更正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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