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85267
公佈日期 : 2020/05/19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09C020P002
採購名稱 : 國道1號員林南下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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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2033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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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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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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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C020P002
採購名稱:國道1號員林南下動態地磅建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陳?鈞工程司
連絡人電話:(04)22529181分機3356
傳真號碼:(04)2252034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2
開標日期:2020/04/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818,250 元
Email:chenjean@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曾受委託完成國內外政府機關或民間參與交通建設計畫(不限於道路工程)之交通管理及控制系統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整合或系統工程(系統工程係指監控、有線通訊傳輸、無線通訊傳輸、電腦、自動控制等相關工程)技術服務。
(3)參與本案之計畫主持人或計畫經理應有一位具技師(電子、電機或交通)資格。
(4)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6)廠商承辦之委託技術服務實績及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廠商計畫主持人或計畫經理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8)切結書1及2。[正本]
(9)投標廠商聲明書。 [正本]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交通管理科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9年4月16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9年4月2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採用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應檢附並放置於標封內。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工商登記資料)。[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上開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正本或影本]
(6)廠商承辦之委託技術服務實績及其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廠商計畫主持人或計畫經理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8)切結書1及2。[正本]
(9)投標廠商聲明書。 [正本]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交通管理科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招標機關。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新臺幣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招標機關全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招標機關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領標廠商如對本工程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9年4月16日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招標機關得不受理。
二、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招標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9年4月21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採用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應檢附並放置於標封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