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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4211
公佈日期 : 2020/05/1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90407C
採購名稱 : 109年新北市有線電視服務品質暨收視戶滿意度調查研究委外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1212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8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407C
採購名稱:109年新北市有線電視服務品質暨收視戶滿意度調查研究委外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夏小姐/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73/6104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07
開標日期:2020/04/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aa0821@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國內已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滿意度調查研究分析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本案決標日後45個日曆天內召開期中會議,依邀標書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聯絡人:新聞行政科黃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6104、傳真:02-29678326。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本案決標日後45個日曆天內召開期中會議,依邀標書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聯絡人:新聞行政科黃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6104、傳真:02-29678326。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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