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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3323
公佈日期 : 2020/05/1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90415B
採購名稱 : 109年度新北市轄內纜線清整計畫廢纜委外清理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4064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49,97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415B
採購名稱:109年度新北市轄內纜線清整計畫廢纜委外清理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夏小姐/新聞局新聞行政科楊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7673/6120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15
開標日期:2020/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50,000 元
Email:aa0821@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應符合下列「所有」之資格規定: 第1投標資格: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其『處理』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D-2601、D-2603等項。 第2投標資格: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者,其『清除』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D-2601、D-2603等項。 備註:本資格「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應檢附分包廠商之合作同意書)。 上開廠商資格各項規定及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10日止或累計執行金額達預算金額止;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內完成,最後通知分案清除期限為109年11月25日;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招標說明書第3點。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聯絡人:新聞行政科楊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6120、傳真:02-29678326。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10日止或累計執行金額達預算金額止;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內完成,最後通知分案清除期限為109年11月25日;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招標說明書第3點。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聯絡人:新聞行政科楊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6120、傳真:02-29678326。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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