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81991
公佈日期 : 2020/05/13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AB1090000352
採購名稱 : 109年原住民職業訓練計畫-原住民傢俱木工訓練暨創意傢俱設計班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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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020136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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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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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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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B1090000352
採購名稱:109年原住民職業訓練計畫-原住民傢俱木工訓練暨創意傢俱設計班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周美伶
連絡人電話:(03)8221680
傳真號碼:(03)82216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2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30
開標日期:2020/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0,000 元
Email:vnasusa@nt.hl.gov.tw
廠商資格 : 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或法人團體、學校等
附加說明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第2次(含)以上招標則不限原住民身分。
(二)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應檢具立案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1之(1))。
2.民間團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應檢具立案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1之(2)~(4),擇符合項目檢具。):
(1)原住民廠商:
a.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b.機構、法人或團體:應提出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等。
(2)經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育有關者。
(4)本縣立案之工(作)坊(室)
(三)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具原住民廠商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實質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學校免繳驗。
3.切結書1。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企劃書1式7份。
6.其餘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四)前述應檢附文件1~4項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順序排放放入標封密封。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第2次(含)以上招標則不限原住民身分。
(二)基本資格:
1.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應檢具立案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1之(1))。
2.民間團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應檢具立案證明文件詳證件審查表1之(2)~(4),擇符合項目檢具。):
(1)原住民廠商:
a.獨資: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b.機構、法人或團體:應提出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等。
(2)經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育有關者。
(4)本縣立案之工(作)坊(室)
(三)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具原住民廠商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實質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學校免繳驗。
3.切結書1。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企劃書1式7份。
6.其餘文件詳證件審查表。
(四)前述應檢附文件1~4項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順序排放放入標封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