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3881786
公佈日期 : 2020/05/13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採購案號 : B108057
採購名稱 : 三爺溪中下游治理工程(文賢排水出口至二仁溪匯流口)五工區、六工區及七工區河道廢棄物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60144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08057
採購名稱:三爺溪中下游治理工程(文賢排水出口至二仁溪匯流口)五工區、六工區及七工區河道廢棄物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機關地址: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陳有慶/張竣閔
連絡人電話:(07)6279041
傳真號碼:(07)62643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13
開標日期:2020/03/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607,500 元
Email:wra06131@wra06.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型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財團法人(含學術機構) 相關證明文件:詳甄選須知中投標資格
附加說明 :
109年2月21日更正委託服務說明書及甄選須知及投標單價清單內容 109年2月18日更正委託服務說明書內容。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 ※按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同法第29條第2項規定略以,「違反第7條第1項…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之金額處2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採用電子領標者,請先行確認為最新版本,避免標單錯誤等問題導致標單無效。 ☆決標完成後,得標廠商應於5日內與本局完成契約書簽約手續,並開始執行本計畫(次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攜帶與登記相符之印章,至本署或所屬機關辦理簽訂契約(共同投標者各成員應共同具名)手續,不受第23條「決標日或接獲通知保留標得標之次日起十日內(末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規定;若得標廠商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簽約者,視同放棄。 ☆本案為勞務採購將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請承攬廠商詳細考慮評估風險再行投標,投標標單視同已詳閱本工程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補充說明書及相關招標文件且無異議。 ☆請注意!本案倘辦理比減價時,參加廠商不得離開開標室,若有違規事宜,將喪失比減價權益。 一、投標文件於截止收件後不得補正(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著,得允許廠商補正),若有不實且於決標簽約後始發現,經檢討該不實資料足以影響決標結果者,視同契約無效,並重新辦理招標,所受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二、投標文件本局不給予任何費用。資格不符廠商投標文件得留一份備查,餘當場退還;而開標結果未得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本局不予退還。 三、提供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仍依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所訂資格為準),請自我檢核。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標價清單。本案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故依資格標文件(包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用印之投標標價清單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標單封文件(或服務建議書)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不透明容器內後投標,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名稱,並標示內含資料名稱(封套參考格式如附表六至八)。 五、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開標地點]:水情中心1樓開標室(入門口正對面1F)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皆以所報標單中文大寫(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之總價為準,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 招標文件購領自104年1月1 日起,限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針對招標文件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301專戶、帳號:2426550212012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指定標箱。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8.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署或所屬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09年2月21日更正委託服務說明書及甄選須知及投標單價清單內容 109年2月18日更正委託服務說明書內容。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 ※按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同法第29條第2項規定略以,「違反第7條第1項…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之金額處2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採用電子領標者,請先行確認為最新版本,避免標單錯誤等問題導致標單無效。 ☆決標完成後,得標廠商應於5日內與本局完成契約書簽約手續,並開始執行本計畫(次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攜帶與登記相符之印章,至本署或所屬機關辦理簽訂契約(共同投標者各成員應共同具名)手續,不受第23條「決標日或接獲通知保留標得標之次日起十日內(末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規定;若得標廠商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簽約者,視同放棄。 ☆本案為勞務採購將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請承攬廠商詳細考慮評估風險再行投標,投標標單視同已詳閱本工程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補充說明書及相關招標文件且無異議。 ☆請注意!本案倘辦理比減價時,參加廠商不得離開開標室,若有違規事宜,將喪失比減價權益。 一、投標文件於截止收件後不得補正(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著,得允許廠商補正),若有不實且於決標簽約後始發現,經檢討該不實資料足以影響決標結果者,視同契約無效,並重新辦理招標,所受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二、投標文件本局不給予任何費用。資格不符廠商投標文件得留一份備查,餘當場退還;而開標結果未得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本局不予退還。 三、提供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仍依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所訂資格為準),請自我檢核。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標價清單。本案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故依資格標文件(包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用印之投標標價清單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標單封文件(或服務建議書)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不透明容器內後投標,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名稱,並標示內含資料名稱(封套參考格式如附表六至八)。 五、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開標地點]:水情中心1樓開標室(入門口正對面1F)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皆以所報標單中文大寫(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之總價為準,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上)最低(高)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 招標文件購領自104年1月1 日起,限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針對招標文件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301專戶、帳號:2426550212012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指定標箱。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8.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署或所屬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