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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1416
公佈日期 : 2020/05/12
採購單位 : 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0909S6-0501
採購名稱 : 108學年度圖書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02574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9S6-0501
採購名稱:108學年度圖書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高建民
連絡人電話:(08)7220451分機131
傳真號碼:(08)72334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5/0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11
開標日期:2020/05/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7,475 元
Email:kcm718@gmail.com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一)訂購金額計算方式: 學校採下列方式計算訂購金額: 本次學校訂購圖書館中文圖書,所有圖書定價按數量核計加總後乘以該類優惠折扣率,以元為單位以下無條件捨去處理。即採購金額=【(書本A之定價X數量)+(書本B之定價X數量)】X折扣率。 (二)本採購,廠商報價包括含圖書費、編目加工、圖書運雜費、耗損處理及稅捐等。廠商所送交圖書之「定價」倘有塗改、浮貼等不同於本案書目清單定價等情事,以較有利學校之定價為該圖書之定價。 (三)本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給付(依實際交貨之總定價乘以契約折扣數計算之,投標總折扣數包含購置圖書、加工費、運雜費及營業稅在內。) (四)本採購案各類項目內之圖書定價之折扣率,不因書籍而有差異。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09年6月8日前交貨完畢。 2.交貨日期之認定:交貨報告應確實將圖書送達本校之交貨日前或交貨當日通知並送達學校收文,如非因學校之影響而延遲申報,應以機關收文日為交貨日。 交貨方式與驗收 1. 廠商應依照購書清單內容、數量等,於本校上班時間運交至指定地點收貨(交貨期之最後截止日,如遇假期則順延),並依本契約規定將相關文件送交本校。 2. 廠商供應之圖書設備應與購書清單相符,且為未經使用之全新品,並應負責權利及物品之瑕疵擔保責任。 3.廠商於交貨時,應檢附交貨清單供學校人員核對點收,將圖書按交貨清單編號排列裝箱,箱外須註明編號、冊(卷)數等包裝方式。 4.廠商若有尚未出版或已絕版等缺書情形【包含:絕版書(含不再版)、套書不分售(含雜誌不分售)、預售書(含未出版)、非賣品、再版中(含印製中)、售缺、查無此書或其他經招標機關同意之缺書情形】,應於交貨時(至遲於交貨期限內)送交缺書清單,並註明缺書理由,以及出具缺書之出版機構證明文件,否則以逾期交貨論處。缺書之證明文件,如經查明有不實之情形者,依規定辦理。若廠商因出版機構倒閉等因素,無法取得出版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仍應提供可被各學校接受之證明文件。缺書金額納入後續擴充金額。 5.廠商須配合學校需要將圖書編目建檔及圖書加工,圖書分類之界定有爭議時,以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CIP)或全國新書資訊網之分類、ISBM為準,倘該書未申請 CIP 、ISBM亦未列入全國新書資訊網,則以學校之認定為準。 6.廠商若有尚未出版或已絕版等缺書情形,學校有權更換本合約書目清單之其他同值圖書;或發現圖書規格或有破損、倒裝、缺頁或其他瑕疵等情形或與契約規定不符時,廠商應於學校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修改或更換完妥,並報請複驗,倘因此而超過交貨日期,仍以逾期交貨計罰,如複驗結果仍不合格,學校得限期通知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費用收回,視同未交貨,學校將不負保管之責。其因而所發生之各種稅捐及費用,概由廠商負擔,如必須之退運、補運作業概由廠商負責。 7.廠商所交圖書有瑕疵或不符契約規定,未能如期完成改正、拒不改善、換貨、補交者,除不支付該部份契約價金外,招標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訂購金額計算方式: 學校採下列方式計算訂購金額: 本次學校訂購圖書館中文圖書,所有圖書定價按數量核計加總後乘以該類優惠折扣率,以元為單位以下無條件捨去處理。即採購金額=【(書本A之定價X數量)+(書本B之定價X數量)】X折扣率。 (二)本採購,廠商報價包括含圖書費、編目加工、圖書運雜費、耗損處理及稅捐等。廠商所送交圖書之「定價」倘有塗改、浮貼等不同於本案書目清單定價等情事,以較有利學校之定價為該圖書之定價。 (三)本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給付(依實際交貨之總定價乘以契約折扣數計算之,投標總折扣數包含購置圖書、加工費、運雜費及營業稅在內。) (四)本採購案各類項目內之圖書定價之折扣率,不因書籍而有差異。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09年6月8日前交貨完畢。 2.交貨日期之認定:交貨報告應確實將圖書送達本校之交貨日前或交貨當日通知並送達學校收文,如非因學校之影響而延遲申報,應以機關收文日為交貨日。 交貨方式與驗收 1. 廠商應依照購書清單內容、數量等,於本校上班時間運交至指定地點收貨(交貨期之最後截止日,如遇假期則順延),並依本契約規定將相關文件送交本校。 2. 廠商供應之圖書設備應與購書清單相符,且為未經使用之全新品,並應負責權利及物品之瑕疵擔保責任。 3.廠商於交貨時,應檢附交貨清單供學校人員核對點收,將圖書按交貨清單編號排列裝箱,箱外須註明編號、冊(卷)數等包裝方式。 4.廠商若有尚未出版或已絕版等缺書情形【包含:絕版書(含不再版)、套書不分售(含雜誌不分售)、預售書(含未出版)、非賣品、再版中(含印製中)、售缺、查無此書或其他經招標機關同意之缺書情形】,應於交貨時(至遲於交貨期限內)送交缺書清單,並註明缺書理由,以及出具缺書之出版機構證明文件,否則以逾期交貨論處。缺書之證明文件,如經查明有不實之情形者,依規定辦理。若廠商因出版機構倒閉等因素,無法取得出版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仍應提供可被各學校接受之證明文件。缺書金額納入後續擴充金額。 5.廠商須配合學校需要將圖書編目建檔及圖書加工,圖書分類之界定有爭議時,以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CIP)或全國新書資訊網之分類、ISBM為準,倘該書未申請 CIP 、ISBM亦未列入全國新書資訊網,則以學校之認定為準。 6.廠商若有尚未出版或已絕版等缺書情形,學校有權更換本合約書目清單之其他同值圖書;或發現圖書規格或有破損、倒裝、缺頁或其他瑕疵等情形或與契約規定不符時,廠商應於學校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修改或更換完妥,並報請複驗,倘因此而超過交貨日期,仍以逾期交貨計罰,如複驗結果仍不合格,學校得限期通知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費用收回,視同未交貨,學校將不負保管之責。其因而所發生之各種稅捐及費用,概由廠商負擔,如必須之退運、補運作業概由廠商負責。 7.廠商所交圖書有瑕疵或不符契約規定,未能如期完成改正、拒不改善、換貨、補交者,除不支付該部份契約價金外,招標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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