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81346
公佈日期 : 2020/05/12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採購案號 : 2C161090331-47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實驗室廢液、逾期試藥及試驗廢棄物清除處理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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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95284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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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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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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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C161090331-47
採購名稱:109年度實驗室廢液、逾期試藥及試驗廢棄物清除處理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瑞榮
連絡人電話:(02)33432291
傳真號碼:(02)334351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4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0
開標日期:2020/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job.ch@bsmi.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其他(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及其配合廠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備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之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甲級許可文件,且其許可為有效狀態。
(2)為經濟部工業局依據「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機構。
(3)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會同其他部會所成立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並且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29條之規定。
2.除兼具清除及處理許可之機構外,如僅為清除機構或處理機構,尚須附配合之處理機構或清除機構之甲級許可證或許可文件,及雙方之契約書或許可同意書。
附加說明 : 本案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指:
1.投標廠商及其配合廠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備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之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甲級許可文件,且其許可為有效狀態。
(2)為經濟部工業局依據「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機構。
(3)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會同其他部會所成立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並且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29條之規定。
2.除兼具清除及處理許可之機構外,如僅為清除機構或處理機構,尚須附配合之處理機構或清除機構之甲級許可證或許可文件,及雙方之契約書或許可同意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指:
1.投標廠商及其配合廠商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備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之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甲級許可文件,且其許可為有效狀態。
(2)為經濟部工業局依據「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設置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機構。
(3)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會同其他部會所成立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並且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29條之規定。
2.除兼具清除及處理許可之機構外,如僅為清除機構或處理機構,尚須附配合之處理機構或清除機構之甲級許可證或許可文件,及雙方之契約書或許可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