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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1206
公佈日期 : 2020/05/1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採購案號 : 5460900056
採購名稱 : 熱元件製程精密零件加工 1式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64308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5,80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5460900056
採購名稱:熱元件製程精密零件加工 1式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符績輝
連絡人電話:(02)23601363
傳真號碼:(02)236496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2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05
開標日期:2020/05/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42,123 元
Email:u435139@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須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及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始可參加投標,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897,26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897,260元,廠商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廠商未派代表到場,可視同放棄處理,不另為通知。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5.因潛變試片的加工品質對潛變試驗結果影響很大,須於招標階段進行各投標廠商之加工能力評估,以確保得標廠商具有符合本所需求之技術能力。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截止時間前與本所聯繫(聯絡電話:02-8078-2219),攜帶量具至本所樹林所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84號)進行精密潛變試片的外形量測,並於等標期間自行準備IN718材料進行1件精密潛變試片加工。 6.本案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密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及價格標。 7.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決標次日起365日曆天內,採分批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得標廠商進行相關工作,每批工作須於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內依本所書面傳真通知數量交貨且須通過相關檢驗。惟若交貨日期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8.本案業於109年3月20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897,26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897,260元,廠商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廠商未派代表到場,可視同放棄處理,不另為通知。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5.因潛變試片的加工品質對潛變試驗結果影響很大,須於招標階段進行各投標廠商之加工能力評估,以確保得標廠商具有符合本所需求之技術能力。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截止時間前與本所聯繫(聯絡電話:02-8078-2219),攜帶量具至本所樹林所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84號)進行精密潛變試片的外形量測,並於等標期間自行準備IN718材料進行1件精密潛變試片加工。 6.本案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密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及價格標。 7.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決標次日起365日曆天內,採分批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得標廠商進行相關工作,每批工作須於通知次日起7日曆天內依本所書面傳真通知數量交貨且須通過相關檢驗。惟若交貨日期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8.本案業於109年3月20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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