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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1199
公佈日期 : 2020/05/12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09A042
採購名稱 : 新竹市109年度交通設施及路側設備工程委託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934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61,42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A042
採購名稱:新竹市109年度交通設施及路側設備工程委託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巫憲忠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分機464
傳真號碼:(03)522024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1
開標日期:2020/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1,428 元
Email:02777@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1)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 (3-1)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餘廠商免附) (5)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6)其他: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監造工程之累計金額已達上限金額時止或已發生權責工程,工期跨年度,廠商仍應繼續依契約執行完畢。 (一)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661,428元整(建造費用百分比3.9%,廠商標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否則視為無效標)。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倪茂榮  職稱:處長 委員姓名:林正光  職稱:副處長 委員姓名:黃治錦  職稱:科長 委員姓名:游蘭英  職稱:科長 委員姓名:葉時青  職稱:科長"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 (3-1)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餘廠商免附) (5)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6)其他: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監造工程之累計金額已達上限金額時止或已發生權責工程,工期跨年度,廠商仍應繼續依契約執行完畢。 (一)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661,428元整(建造費用百分比3.9%,廠商標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否則視為無效標)。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倪茂榮  職稱:處長 委員姓名:林正光  職稱:副處長 委員姓名:黃治錦  職稱:科長 委員姓名:游蘭英  職稱:科長 委員姓名:葉時青  職稱: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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