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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0705
公佈日期 : 2020/05/1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60870015
採購名稱 : 第八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361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568,37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60870015
採購名稱:第八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宋福益
連絡人電話:(04)7256461分機6607
傳真號碼:(04)72564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14
開標日期:2020/04/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664,150 元
Email:u013262@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一般規定 : 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二、單獨廠商投標資格 : 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3.具備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 (一)國內廠商基本資格: 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任一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等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3.具備納稅之證明文件。 (二)外國廠商資格基本資格 : 共同投標之外國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文件如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時,並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附加說明 :
【備註】: 本次更正契約技術規範十二之備註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3.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4.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及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6.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其成員至多可有一家國外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資格應符合下列第三條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說明二(二)9「共同投標規定事項」之規定。符合下列第二條規定資格及具執行本工程主要部分能力之國內廠商得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單獨投標),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7.本案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8.本案投標文件(含報價)之有效期限應於投標截止日後180天內有效。本公司有權要求投標廠商延長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限,以配合其審查工作或辦理法定手續所需時間,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9.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10.廠商請自行確認符合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5.1.3及5.2.12之規定,即FRTU、FTU定型試驗報告之委託試驗廠商須為本案之投標廠商,以免雖符合廠商資格之規定,卻不符規格標之要求遭淘汰,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1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12.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自投標時起至開價格標後50日止。 13.主辦部門:維護組施文錫 04-7256461#6434 【報價及決標方式】:1.採總價決標(含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2.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含稅)。3.標單之總標價,請投標廠商以含稅大寫金額填寫。4.開標方式: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投標商資格標審查不符者,其規格標所提之技術文件不予審查。 【其它】: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2.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無授權書之出席代表者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3.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5.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7. 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4-7220834、信箱:彰化郵政第182號信箱、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8.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繳至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或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 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 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9.得標廠商應辦事項如下:全程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督導分包商依規定施作。10.投標廠商如欲放棄履約期間物價指數調整時,投標時應檢附完成簽章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聲明書,否則應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規定辦理。如廠商提出放棄物價指數調整,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11.新訂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中「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請詳參特定條款附件18。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本次更正契約技術規範十二之備註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3.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4.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及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6.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其成員至多可有一家國外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資格應符合下列第三條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說明二(二)9「共同投標規定事項」之規定。符合下列第二條規定資格及具執行本工程主要部分能力之國內廠商得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單獨投標),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7.本案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8.本案投標文件(含報價)之有效期限應於投標截止日後180天內有效。本公司有權要求投標廠商延長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限,以配合其審查工作或辦理法定手續所需時間,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9.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10.廠商請自行確認符合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5.1.3及5.2.12之規定,即FRTU、FTU定型試驗報告之委託試驗廠商須為本案之投標廠商,以免雖符合廠商資格之規定,卻不符規格標之要求遭淘汰,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1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12.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自投標時起至開價格標後50日止。 13.主辦部門:維護組施文錫 04-7256461#6434 【報價及決標方式】:1.採總價決標(含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2.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含稅)。3.標單之總標價,請投標廠商以含稅大寫金額填寫。4.開標方式: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投標商資格標審查不符者,其規格標所提之技術文件不予審查。 【其它】: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2.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無授權書之出席代表者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3.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5.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7. 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4-7220834、信箱:彰化郵政第182號信箱、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8.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繳至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或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 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 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9.得標廠商應辦事項如下:全程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辦理,並督導分包商依規定施作。10.投標廠商如欲放棄履約期間物價指數調整時,投標時應檢附完成簽章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聲明書,否則應依本招標文件所定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規定辦理。如廠商提出放棄物價指數調整,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11.新訂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中「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請詳參特定條款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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