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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80666
公佈日期 : 2020/05/1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採購案號 : 109A070P008
採購名稱 : 109年「高速公路局50周年局慶系列攝影展-國道‧綠廊道-從齊柏林看國道建設」策展委外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0768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8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A070P008
採購名稱:109年「高速公路局50周年局慶系列攝影展-國道‧綠廊道-從齊柏林看國道建設」策展委外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地址: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林俊仁
連絡人電話:(02)29096141分機2952
傳真號碼:(02)229756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19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31
開標日期:2020/04/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 元
Email:lion@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登記有案之藝文服務業相關業者,有能力承攬本案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非「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於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資訊網站下載列印)。(影本)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影本)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正本或影本)。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 【公開評選委員名單】: 本案於開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登錄委員名單,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詢。 【其他須知】: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外國廠商如委由代理人出席者,授權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二、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若委由代理人出席,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廠商負青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現場使用語言、文字等皆以中文表達,投標廠商若有需要應自聘翻譯人員會同出席翻譯。 四、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納入契約文件,簽約前得標廠商應配合簽署。 五、議價: (一)本局將依評選優勝序位,以書面通知最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二)經本局通知議價卻未前來議價之廠商或議價不成者,得取消其議價資格,並由次一優勝序位廠商遞補。 (三)廠商所派出席議價之人員應為負責人或授權書所載之被授權代表人,議價人員應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負責人及廠商印信或被授權章戳,不符規定者無議價權利。 (四)以「報價單」所填報價總價進行議價,廠商報價低於底價即當場宣布決標,如廠商報價超出底價時,即進行減價程序(減價以3次為限),經議減結果,廠商以書面減至底價(含)以下或表示照底價承做者,即當場宣布決標。 六、服務建議書(內含服務費用成本分析)1式15份並附光碟1份;正本需加蓋廠商章及負責人章,並應蓋騎縫章,依規定於投標截止前送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於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網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資訊網站下載列印)。(影本)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影本)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正本或影本)。 四、廠商聲明書(正本)。 【公開評選委員名單】: 本案於開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登錄委員名單,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詢。 【其他須知】: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外國廠商如委由代理人出席者,授權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二、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若委由代理人出席,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廠商負青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現場使用語言、文字等皆以中文表達,投標廠商若有需要應自聘翻譯人員會同出席翻譯。 四、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納入契約文件,簽約前得標廠商應配合簽署。 五、議價: (一)本局將依評選優勝序位,以書面通知最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二)經本局通知議價卻未前來議價之廠商或議價不成者,得取消其議價資格,並由次一優勝序位廠商遞補。 (三)廠商所派出席議價之人員應為負責人或授權書所載之被授權代表人,議價人員應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負責人及廠商印信或被授權章戳,不符規定者無議價權利。 (四)以「報價單」所填報價總價進行議價,廠商報價低於底價即當場宣布決標,如廠商報價超出底價時,即進行減價程序(減價以3次為限),經議減結果,廠商以書面減至底價(含)以下或表示照底價承做者,即當場宣布決標。 六、服務建議書(內含服務費用成本分析)1式15份並附光碟1份;正本需加蓋廠商章及負責人章,並應蓋騎縫章,依規定於投標截止前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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