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3880664
公佈日期 : 2020/05/1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採購案號 : 109A070P010
採購名稱 : 50週年局慶紀念品(背心)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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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29514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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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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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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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A070P010
採購名稱:50週年局慶紀念品(背心)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地址: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俊仁
連絡人電話:(02)29096141分機2952
傳真號碼:(02)229756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6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0
開標日期:2020/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25,000 元
Email:lion@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營業登記有案之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成衣業等相關業者,其營業項目相符,具有承辦能力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書),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正本或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填妥後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其他須知】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外國廠商如委由代理人出席者,授權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二、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若委由代理人出席,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現場使用語言、文字等皆以中文表達,投標廠商若有需要應自聘翻譯人員會同出席翻譯。
四、「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納入契約文件,簽約前得標廠商應配合簽署。
五、廠商之報價包含應付稅款、運費及其他一切必要之支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書),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正本或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填妥後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其他須知】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外國廠商如委由代理人出席者,授權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二、廠商若由負責人出席,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無須出示授權書,若委由代理人出席,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現場使用語言、文字等皆以中文表達,投標廠商若有需要應自聘翻譯人員會同出席翻譯。
四、「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納入契約文件,簽約前得標廠商應配合簽署。
五、廠商之報價包含應付稅款、運費及其他一切必要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