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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9510
公佈日期 : 2020/05/08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I8L083098
採購名稱 : 13.8kv高壓配電盤(含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等)一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4189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I8L083098
採購名稱:13.8kv高壓配電盤(含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等)一批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英惠
連絡人電話:(02)87258317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2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5/05
開標日期:2020/05/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0 元
Email:209597@cpc.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2條之規定):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4、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二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依「經濟部認可檢驗機構與原製造廠家及高壓用電設備施行試驗作業要點」規定,投標廠商製造之高壓配電盤設備必須申請主管機關或委託之檢驗機構審查 認可為「原製造廠家」,並持有該設備之「型式試驗」報告審查合格證明者;認可項目:高壓配電盤,試驗種類:裝甲型〈MWG〉配電盤。 2)如投標廠商製造之高壓配電盤無上述「型式試驗」報告者,依「經濟部認可檢 驗機構與原製造廠家及高壓用電設備施行試驗作業要點」得以逐具特性試驗取 代型式試驗,且該特性試驗需由經濟部認可之檢驗機構施行及出具報告,惟必 須於交貨履約期限內完成否則視為逾期,並於投標時切結證明〈如採購規範附件15.6〉。 3)斷路器型式試驗合格之斷路器製造商,其製造之盤廠亦須符合上述資格之一。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2、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文件費50元,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商投標時應於截標日前寄(送)達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財物採購性質]︰購買。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本案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2,傳真:(02)8789-9007;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請多加利用政府機關與企業電子公文網:「G2B商工公文訊息交易整合服務計畫」,詳洽網址:http://www.g2b.net.tw,或電洽412-1166(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客服中心)、02-23442835(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本公司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投標商前次之 1.資格文件符合投標須知第62條(一)4.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可於本次投標註明「資格文件符合投標須知第62條(一)4.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則可免附,但仍須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登記證明等資格文件。 2.技術規範資料經審查為合格標(含澄清後合格),規格標註明「本公司所報規格與前次(109.2.4)投標< I8L083098>案規格資料含澄清文件完全相同」,因此無須再審標。 ■本次開標尚僅前次合格廠商投標,得於資格審查後逕開價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2、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文件費50元,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商投標時應於截標日前寄(送)達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財物採購性質]︰購買。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本案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2,傳真:(02)8789-9007;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請多加利用政府機關與企業電子公文網:「G2B商工公文訊息交易整合服務計畫」,詳洽網址:http://www.g2b.net.tw,或電洽412-1166(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客服中心)、02-23442835(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本公司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投標商前次之 1.資格文件符合投標須知第62條(一)4.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可於本次投標註明「資格文件符合投標須知第62條(一)4.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則可免附,但仍須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登記證明等資格文件。 2.技術規範資料經審查為合格標(含澄清後合格),規格標註明「本公司所報規格與前次(109.2.4)投標< I8L083098>案規格資料含澄清文件完全相同」,因此無須再審標。 ■本次開標尚僅前次合格廠商投標,得於資格審查後逕開價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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