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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9237
公佈日期 : 2020/05/07
採購單位 : 交通部
採購案號 : C109030202
採購名稱 : 交通部交通事業管理小組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9,3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09030202
採購名稱:交通部交通事業管理小組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交通部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呂孝竹
連絡人電話:(049)2341590
傳真號碼:(049)23915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2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30
開標日期:2020/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00,000 元
Email:sj_liu@motc.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依法令應具備承辦本案所需之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份仍在案者): (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 (2)「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 2.人員資格:計畫主持人須為受聘於投標廠商之執業技師(技師科別為土木或結構工程)或開業建築師。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廠商印信): 1.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b.技師執業執照;或c.建築師開業證書、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稅單: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証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証明文件。
附加說明 :
續廠商資格: 3.主要人員資格證明:須提送參與本案符合前述資格之「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經本國與他國相互認許資格之外國廠商(本國承認該國之技師資格),得以當地國之專門技能人員之證明代之以外,外國廠商仍應符合我國法令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4.業績證明:國內外機構出具之業績證明或契約書影本(國外機構出具之業績證明或契約書影本需附經公證或經認證之中文譯本)。 5.資格證明文件須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所列項目核實填寫提列,各項文件須加蓋廠商印信以資確認及保證,裝入證件封內密封提送。 本採購案履約標的(交通部交通事業管理小組辦公廳舍)係經南投縣政府公告之歷史建築,廠商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就古蹟(歷史建物)修復計畫之擬具及規劃設計、監造,置符合資格之執行主持人一人(依上開辦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不準用古蹟所需之經驗資格),並於得標後依上開辦法辦理古蹟(歷史建物)修復之計畫擬具及規劃設計、監造等事項,另協助機關完成修復計畫之報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續廠商資格: 3.主要人員資格證明:須提送參與本案符合前述資格之「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經本國與他國相互認許資格之外國廠商(本國承認該國之技師資格),得以當地國之專門技能人員之證明代之以外,外國廠商仍應符合我國法令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4.業績證明:國內外機構出具之業績證明或契約書影本(國外機構出具之業績證明或契約書影本需附經公證或經認證之中文譯本)。 5.資格證明文件須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所列項目核實填寫提列,各項文件須加蓋廠商印信以資確認及保證,裝入證件封內密封提送。 本採購案履約標的(交通部交通事業管理小組辦公廳舍)係經南投縣政府公告之歷史建築,廠商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就古蹟(歷史建物)修復計畫之擬具及規劃設計、監造,置符合資格之執行主持人一人(依上開辦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不準用古蹟所需之經驗資格),並於得標後依上開辦法辦理古蹟(歷史建物)修復之計畫擬具及規劃設計、監造等事項,另協助機關完成修復計畫之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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