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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7943
公佈日期 : 2020/05/06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09B01005
採購名稱 : 捷運文湖線木柵段設置隔音牆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16826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09B01005
採購名稱:捷運文湖線木柵段設置隔音牆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處考工課 王莉珍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分機883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18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07
開標日期:2020/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2,674,013 元
Email: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含乙等以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綜合營造業須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專業營造業須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專業營業登記證(內容須有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文湖線木柵段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隔音牆設置約2,426公尺,護欄更新約1,840公尺,既有胸牆護欄及其他設施拆除處理約4,266公尺。 2 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 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隔音牆設置數量650公尺以上(包括優先執行民眾陳情之區段)及全部護欄設置。 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50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隔音牆累計數量1,650公尺以上。 第3階段自開工之日起73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全部隔音牆設置。 3本工程為捷運文湖線木柵段麟光站至木柵機廠間隔音牆及護欄施工;施作範圍位於軌道管制區,為夜間非營運時段(01:30~04:00)為原則施作,前述施工時間仍需配合機關整體營運,如遇行車調度或與機關排程衝突等因素,則施工時間以機關核可之工單為主。 4因施工區域緊鄰民宅,夜間施工噪音影響民眾甚鉅,本工程使用之所有機具、設備及施工方式皆需使用低噪音型及配合相關減噪設備,以降低施工音量;若施作期間因噪音陳情、民眾抗爭或環保局稽查超出規定音量等,廠商需配合機關指示暫停施作或撤離工區,且該日仍計契約工期。 5本工程隔音牆之吸音材,應使用鋁質吸音板,符合CNS2253要求,防火特性符合CNS6532或14705-1或14705-3耐燃一級要求,材質係由單一鋁金屬板冷壓成型,不得軋接或續接。吸音材應於進場前,將相關材料資料送機關審查,於核定後方可使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文湖線木柵段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隔音牆設置約2,426公尺,護欄更新約1,840公尺,既有胸牆護欄及其他設施拆除處理約4,266公尺。 2 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 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隔音牆設置數量650公尺以上(包括優先執行民眾陳情之區段)及全部護欄設置。 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50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隔音牆累計數量1,650公尺以上。 第3階段自開工之日起73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全部隔音牆設置。 3本工程為捷運文湖線木柵段麟光站至木柵機廠間隔音牆及護欄施工;施作範圍位於軌道管制區,為夜間非營運時段(01:30~04:00)為原則施作,前述施工時間仍需配合機關整體營運,如遇行車調度或與機關排程衝突等因素,則施工時間以機關核可之工單為主。 4因施工區域緊鄰民宅,夜間施工噪音影響民眾甚鉅,本工程使用之所有機具、設備及施工方式皆需使用低噪音型及配合相關減噪設備,以降低施工音量;若施作期間因噪音陳情、民眾抗爭或環保局稽查超出規定音量等,廠商需配合機關指示暫停施作或撤離工區,且該日仍計契約工期。 5本工程隔音牆之吸音材,應使用鋁質吸音板,符合CNS2253要求,防火特性符合CNS6532或14705-1或14705-3耐燃一級要求,材質係由單一鋁金屬板冷壓成型,不得軋接或續接。吸音材應於進場前,將相關材料資料送機關審查,於核定後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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