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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6689
公佈日期 : 2020/05/0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090313P0043
採購名稱 : 109-111年度環保清潔車輛汰換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58586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313P0043
採購名稱:109-111年度環保清潔車輛汰換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游嘉慧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131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3
開標日期:2020/04/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9,000,000 元
Email:anneyou@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CD01030汽車及零件製造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JA01010汽車修理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修正「採購規範」之各組「三、(三)、音響及廣播設備」、第1-1組內「二、(四)、軸距」及「二、(五)、總排氣量、最大扭力、最小迴轉半徑」、第3-1組內「四、(五)、車箱蓋板材質」、第3-2組「二、(四)、軸距長度」及「四、(四)、長」與第3-3組「四、(三)、型式」及「四、(六)」及「附表2-價格組成分析表」中第1-3組數量及「投標須知」之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為109年4月23日上午11時00分及109年4月23日下午3時00分(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規範」、「附表2-價格組成分析表」及「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4月2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2,434,000元整;第2組:新臺幣6,596,000元整;第3組:新臺幣4,490,000元整;第4組:新臺幣2,635,000元整;第5組:新臺幣4,035,000元整;第6組:新臺幣1,26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承辦人員:陳怡珍;電話:(02)27208889分機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分3年交貨,自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通知次日起開始起算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及採購規範附表A-採購計畫表)。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7月20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修正「採購規範」之各組「三、(三)、音響及廣播設備」、第1-1組內「二、(四)、軸距」及「二、(五)、總排氣量、最大扭力、最小迴轉半徑」、第3-1組內「四、(五)、車箱蓋板材質」、第3-2組「二、(四)、軸距長度」及「四、(四)、長」與第3-3組「四、(三)、型式」及「四、(六)」及「附表2-價格組成分析表」中第1-3組數量及「投標須知」之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為109年4月23日上午11時00分及109年4月23日下午3時00分(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採購規範」、「附表2-價格組成分析表」及「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4月20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2,434,000元整;第2組:新臺幣6,596,000元整;第3組:新臺幣4,490,000元整;第4組:新臺幣2,635,000元整;第5組:新臺幣4,035,000元整;第6組:新臺幣1,26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承辦人員:陳怡珍;電話:(02)27208889分機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分3年交貨,自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通知次日起開始起算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及採購規範附表A-採購計畫表)。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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