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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6542
公佈日期 : 2020/05/04
採購單位 : 國防醫學院
採購案號 : HE09036P057
採購名稱 : 正立電動顯微鏡等兩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2540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38,2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E09036P057
採購名稱:正立電動顯微鏡等兩項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醫學院
機關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何憶菁
連絡人電話:(02)87923100分機18345
傳真號碼:(02)879231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5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3
開標日期:2020/04/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ching_53@mail.ndmctsgh.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 2. 餘詳如清單及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現場領標者,請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3F採購組(總務處旁),時間:上班日0800至1200時止,1330至1700時止。 2. 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學院概不負責。 3.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pcc.gov.tw (歡迎多加利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 現場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8:30前投入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送至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2. 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8:30前寄達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以採購組實際簽收時間為準)。 3. 參與投標廠商請全程配戴口罩 [其他]: (1) 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國防醫學院、電話02-87923112、傳真02-87923129、地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3) 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4) 上述財物、勞務提供所生一切成本、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不另計價。 (5) 本案有關天數之計算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均以日曆天計算之。 (6) 賣方授權買方使用之軟體須具有合法版權,如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益,皆與買方無涉。 (7) 於契約期內廠商免費提供必要之標的物相關諮詢問題解決;免費提供最新版本升級安裝服務;社會科學統計軟體維護支援服務專案詳如附表。 (8) 乙方於契約履約期間派至本院之服務人員與洽公人員必須配合本院全院禁菸規定。 (9) 並遵守新制菸害防治法,違規者每次罰鍰新台幣2,000元計,得按次連續處 罰,罰款金額由履約保證金扣抵,或由賣方自行繳納。 (10)契約收執:本契約計正本二份、副本三份,經雙方用印後,由乙方執正本一 份,其餘由甲方收執。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現場領標者,請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3F採購組(總務處旁),時間:上班日0800至1200時止,1330至1700時止。 2. 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學院概不負責。 3.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pcc.gov.tw (歡迎多加利用)。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 現場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8:30前投入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送至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2. 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8:30前寄達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以採購組實際簽收時間為準)。 3. 參與投標廠商請全程配戴口罩 [其他]: (1) 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國防醫學院、電話02-87923112、傳真02-87923129、地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3) 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4) 上述財物、勞務提供所生一切成本、費用,均已包含於契約總價中,不另計價。 (5) 本案有關天數之計算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均以日曆天計算之。 (6) 賣方授權買方使用之軟體須具有合法版權,如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益,皆與買方無涉。 (7) 於契約期內廠商免費提供必要之標的物相關諮詢問題解決;免費提供最新版本升級安裝服務;社會科學統計軟體維護支援服務專案詳如附表。 (8) 乙方於契約履約期間派至本院之服務人員與洽公人員必須配合本院全院禁菸規定。 (9) 並遵守新制菸害防治法,違規者每次罰鍰新台幣2,000元計,得按次連續處 罰,罰款金額由履約保證金扣抵,或由賣方自行繳納。 (10)契約收執:本契約計正本二份、副本三份,經雙方用印後,由乙方執正本一 份,其餘由甲方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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