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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6527
公佈日期 : 2020/05/04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E1090415-1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印製新式戶口名簿封面用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7035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1090415-1
採購名稱:109年度印製新式戶口名簿封面用紙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民政處戶政科潘嘉鋒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分機3121
傳真號碼:(08)733885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22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7
開標日期:2020/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500 元
Email:a002084@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須合格登記或設立且營業項目須符合標的,並有能力承作本標案。 2.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一)本採購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本投標案,符合該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者,得優先決標予該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其決標方式如下: (1)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優先決予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 (2)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本投標案,須檢附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並於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登記有案者。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開標地點: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吳小姐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民政處戶政科潘嘉鋒,電話:08-7320415轉3121。 (十)、本採購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本投標案,符合該辦法第4條第2項者,得優先決標予該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開標地點: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五)、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3條規定辦理。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吳小姐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民政處戶政科潘嘉鋒,電話:08-7320415轉3121。 (十)、本採購案適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本投標案,符合該辦法第4條第2項者,得優先決標予該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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