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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5438
公佈日期 : 2020/04/30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08-4000-0102-6506-1230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四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含一期未納戶)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2528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2,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4000-0102-6506-1230
採購名稱: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四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含一期未納戶)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洸榮
連絡人電話:(02)22404140分機2005
傳真號碼:(02)2240017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09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0
開標日期:2020/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7,630,000 元
Email:author991465@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3.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得單獨投標。
附加說明 :
一、本工程範圍內主要土層為卵礫石及粉土質細砂,回填層深度依據鑽探成果得知,回填層深度平均約為1.2m,因回填土土壤體積比例大於百分之五十,視為B2-3「土壤與礫石及砂混合物」,以廢棄土方數量計算,剩餘開挖土方以有價料計算,土石方剩餘價值編列為80元/m3。本標案主要剩餘土石方來源僅計算明挖施工及工作井開挖所產生之剩餘土石方,推進管段所產生之廢、棄土,不列入有價料計算,其處理費用已包含在相關單價內。開挖土方扣除預估回填層土方量,其有價料總量約為6,460.5m3,有價料土石方價殘值為:6,460.5m3 *80元/m3 =516,840元,此款項不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瀝青刨除料回收單價為100元/m3,本標瀝青刨除料數量為896.7m3,施工廠商購買瀝青刨除料回收料價款為:896.7m3*100元/m3=89,670元,不因廠商自行選用再生料而變動,此款項不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4月9日至109年4月20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70元;設計圖2,600元,郵資25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2,800元,郵資3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截止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 北區分處 工務)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四、押標金:新臺幣捌佰捌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工程範圍內主要土層為卵礫石及粉土質細砂,回填層深度依據鑽探成果得知,回填層深度平均約為1.2m,因回填土土壤體積比例大於百分之五十,視為B2-3「土壤與礫石及砂混合物」,以廢棄土方數量計算,剩餘開挖土方以有價料計算,土石方剩餘價值編列為80元/m3。本標案主要剩餘土石方來源僅計算明挖施工及工作井開挖所產生之剩餘土石方,推進管段所產生之廢、棄土,不列入有價料計算,其處理費用已包含在相關單價內。開挖土方扣除預估回填層土方量,其有價料總量約為6,460.5m3,有價料土石方價殘值為:6,460.5m3 *80元/m3 =516,840元,此款項不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瀝青刨除料回收單價為100元/m3,本標瀝青刨除料數量為896.7m3,施工廠商購買瀝青刨除料回收料價款為:896.7m3*100元/m3=89,670元,不因廠商自行選用再生料而變動,此款項不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二、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4月9日至109年4月20日止。 2.地點: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費用: (1)分開購領:標單費300元,郵資170元;設計圖2,600元,郵資250元。 (2)合併購領:標單及設計圖2,800元,郵資3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親自購領者請自備零錢。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截止前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至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足回信郵票(一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三、招標文件送達方式: 1.親自送達: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2樓(下水道工程處 北區分處 工務) 2.郵遞:新北市中和區泰和街郵局第32號信箱 四、押標金:新臺幣捌佰捌拾萬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營建署313專戶】,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五、其它: 1.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檢舉信件 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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