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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5220
公佈日期 : 2020/04/3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0900019
採購名稱 : 嘉義~新營161kV紅白線#124連接站塔基沖刷改善工程設計暨水理分析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03806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50900019
採購名稱:嘉義~新營161kV紅白線#124連接站塔基沖刷改善工程設計暨水理分析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侯佳瑩
連絡人電話:(06)6563711分機314
傳真號碼:(06)65658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3
開標日期:2020/04/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u70267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附件1(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所示)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廠商最近一期繳納所得稅/營業稅之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國外廠商者,得免附具。)
附加說明 :
一、請留意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為761,905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為761,905元。 三、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其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如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五、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第24條) 六、本工作履約期限:工期依下列三階段工期內完成(餘詳本案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第2條及第7條之附件」二、各階段履約期限)。 (一)第一階段:基本規劃。乙方需於訂約日起28日曆天內提供成果資料兩份送甲方審查。 (二)第二階段:乙方應於(甲方發函日起)21日曆天內依甲方擇定方案完成相關水理分析工作報告3份(含光碟片)。 (三)第三階段:乙方應於甲方通知開工日起28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說及相關招標文件資料兩份送甲方審查。 七、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電纜組,電話:06-6563711轉122。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本處守衛室(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十、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十一、本案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最低標決標,訂有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十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詳投標須知第15條(4)) 十三、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政風專線:電話:(02)2366-7364,傳真:(02)2368-167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廉政熱線:電話:(06)6562730,廉政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技術服務契約及其相關規範等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留意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為761,905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為761,905元。 三、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其總標價(不含營業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如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五、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第24條) 六、本工作履約期限:工期依下列三階段工期內完成(餘詳本案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第2條及第7條之附件」二、各階段履約期限)。 (一)第一階段:基本規劃。乙方需於訂約日起28日曆天內提供成果資料兩份送甲方審查。 (二)第二階段:乙方應於(甲方發函日起)21日曆天內依甲方擇定方案完成相關水理分析工作報告3份(含光碟片)。 (三)第三階段:乙方應於甲方通知開工日起28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說及相關招標文件資料兩份送甲方審查。 七、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電纜組,電話:06-6563711轉122。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本處守衛室(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十、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十一、本案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最低標決標,訂有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十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詳投標須知第15條(4)) 十三、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政風專線:電話:(02)2366-7364,傳真:(02)2368-167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廉政熱線:電話:(06)6562730,廉政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技術服務契約及其相關規範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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