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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4432
公佈日期 : 2020/04/29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09-E009
採購名稱 : 「南庄國際文創故事館歷史建築物修復工程(第二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4624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E009
採購名稱:「南庄國際文創故事館歷史建築物修復工程(第二期)」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修党
連絡人電話:(04)23312678分機516
傳真號碼:(04)2339619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22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8
開標日期:2020/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197,197 元
Email:m74605.trimt@tbroc.gov.tw
廠商資格 :
(一)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綜合營造業。 (二)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三) 1.本工程屬歷史建築修復工程,為確保工程品質,依其「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第12條相關規定辦理。(詳依施工說明書第191頁規定及表單) 2.工地負責人資格: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投標廠商提出將擬聘擔任本工程之工地負責人,其資格認定需符合施工說明書第191頁規定: (2)檢附資料:工地負責人簡歷表(含證明文件)、工地負責人訓練之結業證書影本一份。 3.傳統匠師資格: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投標廠商提出將擬聘擔任本工程之各傳統匠師,其資格認定需符合下列各點: (1)、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4)、檢附資料:擬聘傳統匠師類別(泥作匠師、木作匠師、瓦作匠師)之匠師簡歷表。
附加說明 :
一、自即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自行購取者請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 說文件費並附大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至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二、領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自行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 間)。(三)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1,000元整(招標文件500元整、工程圖500元整)。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自由閱覽及備價領取。 五、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本案招標期間不舉辦工地說明會,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七、本案押標金之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收繳、退還等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行本票、銀行支票、銀行保付支票等方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八、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 九、檢舉電話: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02-27214194、本處兼辦政風04-23312678分機503。 十、檢舉受理單位:*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檢舉信箱: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 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 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十一、109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自即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自行購取者請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 說文件費並附大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至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二、領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自行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 間)。(三)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1,000元整(招標文件500元整、工程圖500元整)。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自由閱覽及備價領取。 五、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本案招標期間不舉辦工地說明會,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七、本案押標金之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收繳、退還等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行本票、銀行支票、銀行保付支票等方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八、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 九、檢舉電話: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02-27214194、本處兼辦政風04-23312678分機503。 十、檢舉受理單位:*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檢舉信箱: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 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 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十一、109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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