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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3990
公佈日期 : 2020/04/29
採購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採購案號 : tyvhm-1090309
採購名稱 : 109年感染廢棄物再利用清除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04980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58,812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yvhm-1090309
採購名稱:109年感染廢棄物再利用清除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三勝
連絡人電話:(03)3384889分機1131
傳真號碼:(03)33815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20
開標日期:2020/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72,000 元
Email:p907@tyvh.gov.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自行填入所需廠商資格)業。 其營業項目(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列有與採購標的相關者;或其他類別廠商之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列有與採購標的相關內容者。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並檢附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及廢棄物再利用等許可證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交證明或所得稅繳交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押標金繳納證明。 5.上開1.2.3.4款等投標應備文件,廠商得以影本繳驗,惟本院於決標後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以供查核。 6.凡未依規定繳驗上述文件者不得投標,其所繳之投標資格文件,如經本院複審發現有任何瑕疵者,本院得以廢標論處或解除(或終止)契約。 7.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購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 8.餘詳如招標規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並檢附主管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及廢棄物再利用等許可證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交證明或所得稅繳交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押標金繳納證明。 5.上開1.2.3.4款等投標應備文件,廠商得以影本繳驗,惟本院於決標後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以供查核。 6.凡未依規定繳驗上述文件者不得投標,其所繳之投標資格文件,如經本院複審發現有任何瑕疵者,本院得以廢標論處或解除(或終止)契約。 7.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購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 8.餘詳如招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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