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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2976
公佈日期 : 2020/04/28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09B00009
採購名稱 : 板南線部份車站及淡水站路燈、景觀燈重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1831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09B00009
採購名稱:板南線部份車站及淡水站路燈、景觀燈重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電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二場 蔣才德
連絡人電話:(02)25505600分機602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2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25
開標日期:2020/03/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988,000 元
Email:rachel@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電器承裝業須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第1階段:淡水站、南港站、南港展覽館站。 第2階段:板橋站、府中站、亞東醫院站、海山站、土城站、永寧站、土城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景觀燈及路燈更換說明 A、3.5公尺LED景觀燈燈具、燈桿(含固定支架)、基礎座安裝:411組。 B、6公尺LED路燈燈具(含燈桿、固定支架、基礎座及線路更新):14組。 C、6公尺LED路燈燈具(含固定支架及線路更新)、燈桿表面整修處裡(包含燈桿除銹、熱浸鍍鋅、環氧樹脂漆及氟碳烤漆) :20組。 D、8公尺LED路燈燈具(含固定支架及線路更新):84組。 E、12公尺LED路燈燈具(含固定支架及線路更新):145組。 (2)高桅桿燈: A、LED投射燈具(含固定支架)80組、LED航空障礙燈8組更新。 B、接線盒及接線箱至燈具間之線路更新。 C、升降馬達、絞盤系統、鋼纜、鎖?系統、滑輪組整修。 (3)屋外地底燈28組更換。 (4)高功率投射燈87組、景觀壁燈27組、景觀階梯燈31組拆除。 2、履約期限: (1)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25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淡水站、南港站、南港展覽館站燈具線路安裝及測試。 (2)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55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板橋站、府中站、亞東醫院站、海山站、土城站、永寧站、土城機廠安裝及測試。 3、工作時間:本工程可白天施作,如廠商工作有影響行人動線或車輛動線安全之虞,廠商應另依機關指定時間內施作。 4、人力要求: (1)工地負責人之設置及應辦事項,除依契約第9條規定辦理外,另補充規定如下: A、學歷須專科以上,具備[5]年以上機電工程經驗。 B、應督導施工作業、施工照片拍攝、自主檢查執行、施工協調、填報公共工程施工日誌等工作。 (2)專任工程人員之設置及應辦事項,應依契約第[9]條規定及「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3)品管人員之人數及資格依「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4)勞工安全衛生人員之設置及應辦事項,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及機關「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補充規定」辦理;如施工內容涉及特殊危害作業(高架作業等),廠商應另提供相關具備資格人員之證照/書資料供機關審查。 (5)行政人員至少[1]員,須配合機關進場工作申請單填寫並申請(含電子化工單系統)、特殊危害作業申請、消防隔離申請、計價資料及文件存檔等相關表格填寫、文件歸檔(製作成掃描檔)及追蹤流程,若未依機關相關進場規定申請進場而無法施工,則廠商自負工期之損失。 (6)繪圖人員至少[1]員,負責施工圖及竣工圖繪製。 (7)現場工作負責人至少[1]員,應具備機電工程經驗[2]年以上。 (8)現場施工人員提送[6~8]員,應具備[2]年以上機電工程經驗,其中至少2人為初級電氣技術人員。 5、本契約主要部分: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燈具、介面協調,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第1階段:淡水站、南港站、南港展覽館站。 第2階段:板橋站、府中站、亞東醫院站、海山站、土城站、永寧站、土城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景觀燈及路燈更換說明 A、3.5公尺LED景觀燈燈具、燈桿(含固定支架)、基礎座安裝:411組。 B、6公尺LED路燈燈具(含燈桿、固定支架、基礎座及線路更新):14組。 C、6公尺LED路燈燈具(含固定支架及線路更新)、燈桿表面整修處裡(包含燈桿除銹、熱浸鍍鋅、環氧樹脂漆及氟碳烤漆) :20組。 D、8公尺LED路燈燈具(含固定支架及線路更新):84組。 E、12公尺LED路燈燈具(含固定支架及線路更新):145組。 (2)高桅桿燈: A、LED投射燈具(含固定支架)80組、LED航空障礙燈8組更新。 B、接線盒及接線箱至燈具間之線路更新。 C、升降馬達、絞盤系統、鋼纜、鎖?系統、滑輪組整修。 (3)屋外地底燈28組更換。 (4)高功率投射燈87組、景觀壁燈27組、景觀階梯燈31組拆除。 2、履約期限: (1)第1階段自開工之日起25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淡水站、南港站、南港展覽館站燈具線路安裝及測試。 (2)第2階段自開工之日起55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板橋站、府中站、亞東醫院站、海山站、土城站、永寧站、土城機廠安裝及測試。 3、工作時間:本工程可白天施作,如廠商工作有影響行人動線或車輛動線安全之虞,廠商應另依機關指定時間內施作。 4、人力要求: (1)工地負責人之設置及應辦事項,除依契約第9條規定辦理外,另補充規定如下: A、學歷須專科以上,具備[5]年以上機電工程經驗。 B、應督導施工作業、施工照片拍攝、自主檢查執行、施工協調、填報公共工程施工日誌等工作。 (2)專任工程人員之設置及應辦事項,應依契約第[9]條規定及「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3)品管人員之人數及資格依「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4)勞工安全衛生人員之設置及應辦事項,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及機關「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補充規定」辦理;如施工內容涉及特殊危害作業(高架作業等),廠商應另提供相關具備資格人員之證照/書資料供機關審查。 (5)行政人員至少[1]員,須配合機關進場工作申請單填寫並申請(含電子化工單系統)、特殊危害作業申請、消防隔離申請、計價資料及文件存檔等相關表格填寫、文件歸檔(製作成掃描檔)及追蹤流程,若未依機關相關進場規定申請進場而無法施工,則廠商自負工期之損失。 (6)繪圖人員至少[1]員,負責施工圖及竣工圖繪製。 (7)現場工作負責人至少[1]員,應具備機電工程經驗[2]年以上。 (8)現場施工人員提送[6~8]員,應具備[2]年以上機電工程經驗,其中至少2人為初級電氣技術人員。 5、本契約主要部分: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燈具、介面協調,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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