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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2760
公佈日期 : 2020/04/28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082D066-2
採購名稱 : 50m/m~800m/m手動立式彈性座封閘閥乙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5635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82D066-2
採購名稱:50m/m~800m/m手動立式彈性座封閘閥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芳琪
連絡人電話:(07)7311111分機316
傳真號碼:(07)73214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09
開標日期:2020/04/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59,430 元
Email:chi1013@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1)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營業項目代碼CA01); (2)金屬製品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A02)。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之廠商;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其餘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及相關投標文件。 (6)投標時需附規格書2份供設計單位審規並在封面標示"第一本""第二本"字樣(詳規範)
附加說明 :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並依本案投標採購須知規定: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機關得視需要予以公告延長。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6、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本處物料課 07-7311111#475 洪楚翔先生連繫。 7、本案採分段開標,開標日期如下:資格標、規格標開標時間:109年04月09日上午10時00分。價格標開標時間:109年04月16日上午10時00分。 [附註]: 為避免契約單價有所爭議,本案公告預算單價: 1.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50mm × 7.5㎏f/c㎡:新臺幣1,606元(未稅)/只 2.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75mm × 7.5㎏f/c㎡:新臺幣1,922元(未稅)/只 3.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100mm × 7.5㎏f/c㎡:新臺幣2,254元(未稅)/只 4.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150mm × 7.5㎏f/c㎡:新臺幣3,666元(未稅)/只 5.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200mm × 7.5㎏f/c㎡:新臺幣5,164元(未稅)/只 6.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250mm * 7.5㎏f/c㎡:新臺幣8,822元(未稅)/只 7.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300mm × 7.5㎏f/c㎡:新臺幣10,290元(未稅)/只 8.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400mm × 7.5㎏f/c㎡:新臺幣19,728元(未稅)/只 9.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500mm × 7.5㎏f/c㎡:新臺幣39,073元(未稅)/只 10.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600mm × 7.5㎏f/c㎡:新臺幣54,364元(未稅)/只 11.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700mm × 7.5㎏f/c㎡:新臺幣95,539元(未稅)/只 12.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800mm × 7.5㎏f/c㎡:新臺幣122,618元(未稅)/只 13.彈性座封閘閥手輪(DI製)250mm:新臺幣330元(未稅)/只 14.彈性座封閘閥手輪(DI製)315mm:新臺幣449元(未稅)/只 15.彈性座封閘閥手輪(DI製)400mm:新臺幣791元(未稅)/只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12條第1項規定。 [履約期限]: (1)自第一次通知交貨日起一年內為通知交貨有限期限(若該材料於本契約成立時,尚有目前未執行完成之契約,應俟該契約完成,始得辦理第一批交貨事宜)。 (2)標的數量為預估需求數量,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契約總價金內。 (3)本契約通知交貨之數量或期限,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最後一批須俟交貨驗收合格),即表示契約完成。 (4)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但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止。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者亦自動失效。 (5)本契約之有效期屆滿或終止前發出之訂購通知均屬有效,契約期限屆滿時,廠商未接獲通知,則剩餘金額即自動失效,不得要求延長契約或賠償損失。惟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情形下,廠商須同意按本契約條件及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四十。 (6)其他詳參契約條款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並依本案投標採購須知規定: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機關得視需要予以公告延長。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6、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本處物料課 07-7311111#475 洪楚翔先生連繫。 7、本案採分段開標,開標日期如下:資格標、規格標開標時間:109年04月09日上午10時00分。價格標開標時間:109年04月16日上午10時00分。 [附註]: 為避免契約單價有所爭議,本案公告預算單價: 1.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50mm × 7.5㎏f/c㎡:新臺幣1,606元(未稅)/只 2.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75mm × 7.5㎏f/c㎡:新臺幣1,922元(未稅)/只 3.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100mm × 7.5㎏f/c㎡:新臺幣2,254元(未稅)/只 4.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150mm × 7.5㎏f/c㎡:新臺幣3,666元(未稅)/只 5.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200mm × 7.5㎏f/c㎡:新臺幣5,164元(未稅)/只 6.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250mm * 7.5㎏f/c㎡:新臺幣8,822元(未稅)/只 7.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300mm × 7.5㎏f/c㎡:新臺幣10,290元(未稅)/只 8.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400mm × 7.5㎏f/c㎡:新臺幣19,728元(未稅)/只 9.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500mm × 7.5㎏f/c㎡:新臺幣39,073元(未稅)/只 10.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600mm × 7.5㎏f/c㎡:新臺幣54,364元(未稅)/只 11.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700mm × 7.5㎏f/c㎡:新臺幣95,539元(未稅)/只 12.彈性座封閘閥-手動立式800mm × 7.5㎏f/c㎡:新臺幣122,618元(未稅)/只 13.彈性座封閘閥手輪(DI製)250mm:新臺幣330元(未稅)/只 14.彈性座封閘閥手輪(DI製)315mm:新臺幣449元(未稅)/只 15.彈性座封閘閥手輪(DI製)400mm:新臺幣791元(未稅)/只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契約單價調整詳投標須知第112條第1項規定。 [履約期限]: (1)自第一次通知交貨日起一年內為通知交貨有限期限(若該材料於本契約成立時,尚有目前未執行完成之契約,應俟該契約完成,始得辦理第一批交貨事宜)。 (2)標的數量為預估需求數量,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契約總價金內。 (3)本契約通知交貨之數量或期限,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最後一批須俟交貨驗收合格),即表示契約完成。 (4)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但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通知交貨總額達契約金額90%止。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總額未達契約金額90%者亦自動失效。 (5)本契約之有效期屆滿或終止前發出之訂購通知均屬有效,契約期限屆滿時,廠商未接獲通知,則剩餘金額即自動失效,不得要求延長契約或賠償損失。惟本契約之量或期限結束時,新契約若尚未成立,在供料不可中斷無法銜接新契約情形下,廠商須同意按本契約條件及單價繼續交貨至新契約成立為止(以換文方式辦理),惟不得超出本契約總價之百分之四十。 (6)其他詳參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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