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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72014
公佈日期 : 2020/04/2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0970010
採購名稱 : 345kV興達~龍崎一、三路#69~#str耐熱導線汰換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816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50970010
採購名稱:345kV興達~龍崎一、三路#69~#str耐熱導線汰換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琬渝
連絡人電話:(06)6563711分機314
傳真號碼:(06)65658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4/09
截止收件日期:2020/04/17
開標日期:2020/04/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080,000 元
Email:u41777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二)款辦理: ■(二)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台南市。 8.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 (1)本工程分二年度辦理施工,監造部門應於每次停電施工前辦理開工協調會,釐清施工範圍及實作數量,停電施工期程原則上預定109年11月辦理三路工程,110年10月辦理一路工程,惟實際仍依據專案管控會議協調且經調度處核准停電時間為準。 (2)甲方通知開工(109年底前)後,乙方依規定每期均須檢付開工報告表,第一期竣工後須辦理分項驗收,第二期竣工後併於總驗收辦理,如有逾期均分別計罰。 (3)第一工期: A.資料審查:於決標後,由甲方寄送監造計畫,得標廠商應於收到次日起14日曆天內(以郵戳為憑),提報「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環境保護計畫」、「品質計畫」、「施工計畫」、「墜落災害防止計畫」送甲方監造部門審查。 B.工程範圍:興達~龍崎三路導、地線及其附屬鐵鋁配件暨礙子等更換。 C.施工工期: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4)第二工期: A.工程範圍:興達~龍崎一路導、地線(OPGW)及其附屬鐵鋁配件暨礙子等更換。 B.施工工期: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9.本特訂條款六、報價及付款(四)訂有「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10.工程概要: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一)、本工程擬汰換345kV興達~龍崎一、三路#54~#str架空地線、OPGW及#69~#str導線工程,停電時程依據專案管控會議協調且經調度處核准停電時間為準,並以單回線停電施工為原則。 (二)、興達~龍崎一路施工內容: 1.擬新設#54~#str OPGW(160mm2 48C)8645.34公尺;拆除既設OPGW(160mm2 18C)8645.34公尺。 2.擬新設#69~#str超耐熱鋼心鋁線310㎜2 (30/7)3174.59回線米;拆除既設795MCM(45/7)ACSR 3174.59回線米。 (三)、興達~龍崎三路施工內容: 1.擬新設#54~#str AWG(19#8)8622.83公尺;拆除既設AWG(19#8)8622.83公尺。 2.擬新設#69~#str超耐熱鋼心鋁線310㎜2 (30/7)3152.08回線米;拆除既設795MCM(45/7)ACSR 3152.08回線米。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楊先生。 13.(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29,6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29,6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台南市。 8.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 (1)本工程分二年度辦理施工,監造部門應於每次停電施工前辦理開工協調會,釐清施工範圍及實作數量,停電施工期程原則上預定109年11月辦理三路工程,110年10月辦理一路工程,惟實際仍依據專案管控會議協調且經調度處核准停電時間為準。 (2)甲方通知開工(109年底前)後,乙方依規定每期均須檢付開工報告表,第一期竣工後須辦理分項驗收,第二期竣工後併於總驗收辦理,如有逾期均分別計罰。 (3)第一工期: A.資料審查:於決標後,由甲方寄送監造計畫,得標廠商應於收到次日起14日曆天內(以郵戳為憑),提報「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環境保護計畫」、「品質計畫」、「施工計畫」、「墜落災害防止計畫」送甲方監造部門審查。 B.工程範圍:興達~龍崎三路導、地線及其附屬鐵鋁配件暨礙子等更換。 C.施工工期: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4)第二工期: A.工程範圍:興達~龍崎一路導、地線(OPGW)及其附屬鐵鋁配件暨礙子等更換。 B.施工工期: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9.本特訂條款六、報價及付款(四)訂有「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10.工程概要: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一)、本工程擬汰換345kV興達~龍崎一、三路#54~#str架空地線、OPGW及#69~#str導線工程,停電時程依據專案管控會議協調且經調度處核准停電時間為準,並以單回線停電施工為原則。 (二)、興達~龍崎一路施工內容: 1.擬新設#54~#str OPGW(160mm2 48C)8645.34公尺;拆除既設OPGW(160mm2 18C)8645.34公尺。 2.擬新設#69~#str超耐熱鋼心鋁線310㎜2 (30/7)3174.59回線米;拆除既設795MCM(45/7)ACSR 3174.59回線米。 (三)、興達~龍崎三路施工內容: 1.擬新設#54~#str AWG(19#8)8622.83公尺;拆除既設AWG(19#8)8622.83公尺。 2.擬新設#69~#str超耐熱鋼心鋁線310㎜2 (30/7)3152.08回線米;拆除既設795MCM(45/7)ACSR 3152.08回線米。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楊先生。 13.(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29,6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29,6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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