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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7402
公佈日期 : 2020/03/31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5-109001
採購名稱 : 開放系統監控與端末管理佈署系統版本提升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8429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5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5-109001
採購名稱:開放系統監控與端末管理佈署系統版本提升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開標二科
連絡人電話:(02)23497673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20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30
開標日期:2020/0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901,00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註:投標廠商倘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二、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營業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供審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投標廠商應具備金融機構開放系統監控與端末管理佈署系統版本提升之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供應與專業服務之移轉建置類似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完成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需提供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及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以證明具維修、維護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附加說明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不含中國大陸)。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本案分成二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四個月內完成本案第一階段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 統軟體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環境順利運轉並完成第一階段專業服務。 (2)第二階段:廠商於簽約完成後,應於本行通知之次日起八個月內完成本案第二階段專業服務。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5-109001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9001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9001-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9年3月2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9001-1繳納押標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4.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不含中國大陸)。 5.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或符合經董事會決議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相關內部作業規範辦理後,該決標始生效力。倘經決議或簽核不通過者,交易關係自始不成立,押標金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未得標程序無息退還。 6.廠商不得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之書面連帶保證繳交本案押標金、保證金,違反者不予受理。 7.【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2)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73,傳真:(02)2382-2010。 8.【履約期限】:本案分成二階段履約: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四個月內完成本案第一階段硬體設備(含作業系統)及系 統軟體交貨安裝、測試及正式環境順利運轉並完成第一階段專業服務。 (2)第二階段:廠商於簽約完成後,應於本行通知之次日起八個月內完成本案第二階段專業服務。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5-109001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5-109001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5-109001-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09年3月20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5-109001-1繳納押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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