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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7095
公佈日期 : 2020/03/3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09S040
採購名稱 : 109年度堆肥廚餘委外清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94901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7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S040
採購名稱:109年度堆肥廚餘委外清運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廢管科廖健翔或秘書室方彥傑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7284,7214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1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18
開標日期:2020/03/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79,000 元
Email:la-fyj.maruko@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基本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2)其他資格: a、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許可期限在本案開標日以後)。 b、檢附5部車籍資料登記之車主需為投標廠商且裝有GPS設備之35噸以上大型連結拖曳引卡車(密封式)之行車執照及證明文件。 c、出具「履約能力聲明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聲明具有35噸以上大型連結拖曳引卡車(密封式) 至少5部/日以上,以及10個空車斗以上之調度能力,並敘明每月餘裕量及每月最大清運數量不得高於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中之許可數量。
附加說明 :
【底價】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底價為新臺幣2.5元/公里●公噸。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實際執行金額達1,479,000元止(以先發生日為履約期限)。(新年度未及完成標案招標程序,經由雙方同意,依本合約處理費執行延長履約期限,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3.1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底價】本案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底價為新臺幣2.5元/公里●公噸。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實際執行金額達1,479,000元止(以先發生日為履約期限)。(新年度未及完成標案招標程序,經由雙方同意,依本合約處理費執行延長履約期限,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所提登記證明文件,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3.1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09.3.1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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