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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6773
公佈日期 : 2020/03/30
採購單位 :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採購案號 : 109001
採購名稱 :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7943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209,33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01
採購名稱: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洪靜蘭
連絡人電話:(08)7349812分機125
傳真號碼:(08)73274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19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26
開標日期:2020/03/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499,338 元
Email:jlhong@mail.aduit.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 1.營造業(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有效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依政府採購法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 4.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依政府採購法子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 5.押標金(現金繳納收據或依本須知第35點規定辦理)。 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7.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前列1.至4.為影印本,5.至9.為正本。以上各項證明文件,請依序排列,以便審查。
附加說明 :
(一)簽約規定:得標廠商應於本室發文通知日(本室發文日)起7日內前來本室簽約。 (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與詳細計算各工程項目、數量,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現場狀況,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機關不派員說明。若廠商對設計圖面或施作方法有任何疑議,應於招標公告所訂請求釋疑之期限內以書面要求解釋,否則一經決標後,廠商不得有任何變更或追加的要求。 (三)本工程因屬耐震補強工程,須在不影響機關運作原則下完成相關各項工程,相關臨時防護設施、臨時搬遷、復原等及機關指示事項(屬工程慣例承商應配合完成者),均含於合約工項內,廠商須配合辦理,並不得據以要求追加工期或造價。 (四)工程所有階段分區施工、定位復原等期程,均含於合約工期內(搬遷配合使用單位期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簽約規定:得標廠商應於本室發文通知日(本室發文日)起7日內前來本室簽約。 (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與詳細計算各工程項目、數量,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現場狀況,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機關不派員說明。若廠商對設計圖面或施作方法有任何疑議,應於招標公告所訂請求釋疑之期限內以書面要求解釋,否則一經決標後,廠商不得有任何變更或追加的要求。 (三)本工程因屬耐震補強工程,須在不影響機關運作原則下完成相關各項工程,相關臨時防護設施、臨時搬遷、復原等及機關指示事項(屬工程慣例承商應配合完成者),均含於合約工項內,廠商須配合辦理,並不得據以要求追加工期或造價。 (四)工程所有階段分區施工、定位復原等期程,均含於合約工期內(搬遷配合使用單位期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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