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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5296
公佈日期 : 2020/03/27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採購案號 : 1090121
採購名稱 : 109年度臺中市轄管漁港港區環境維護暨災害廢棄物處理工作(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935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5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121
採購名稱:109年度臺中市轄管漁港港區環境維護暨災害廢棄物處理工作(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地址:436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集昇
連絡人電話:(04)26581940分機206
傳真號碼:(04)2658194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07
開標日期:2020/02/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20,000 元
Email:shang831@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環保公司或經上網查詢公司基本資料有與廢棄物清理項目相關之業者(如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及具備造園景觀、園藝、樹木修剪等證照或從事園藝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資格之公司或行號。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附件(公司基本資料、納稅證明、廠商聲明書、合格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切結書1、餘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付款辦法:本工作為年度市轄二類漁港環境清潔維護暨廢棄物處理工作,採分批驗收,廠商得每1個月提出,廠商提送驗收計價表向海資所提出申請,其中驗收文件應依實際工作內容檢具如(1) 港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部分,廠商須提送書面資料、(2) 大型廢棄物(含漂流木)打撈及近運暨海資所指派工作部分,每期依機關通知進場實作數量估驗計價,另大型廢棄物須運至海資所指定合法處理、棄置場或再利用機構,並檢具「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之合法憑證(依收據金額核銷)、進場過磅及相關合法處理證明文件;驗收時廠商需提出前述書面資料外(該期之驗收明細表、工作日誌、施工處理前中後照片燒錄成1份光碟片),並加附處理前中後照片(併入驗收光碟片內)及廢棄物運至合法處理場證明文件,俟機關辦理驗收完成後,核付驗收款。 三、保固期限:無需保固。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 五、本案依採購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採最低標決標者,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應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驗收以實做數量辦理決算,總實做數量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42萬元,契約之各單項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調整比率=(決標總價扣除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Σ(預算單價*數量)不含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固定金額及費率項目係指: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 六、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七、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書 八、開標地點:本所一樓會議室 九、受理檢舉之機關與電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76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289111轉13407,FAX: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70-12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付款辦法:本工作為年度市轄二類漁港環境清潔維護暨廢棄物處理工作,採分批驗收,廠商得每1個月提出,廠商提送驗收計價表向海資所提出申請,其中驗收文件應依實際工作內容檢具如(1) 港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部分,廠商須提送書面資料、(2) 大型廢棄物(含漂流木)打撈及近運暨海資所指派工作部分,每期依機關通知進場實作數量估驗計價,另大型廢棄物須運至海資所指定合法處理、棄置場或再利用機構,並檢具「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之合法憑證(依收據金額核銷)、進場過磅及相關合法處理證明文件;驗收時廠商需提出前述書面資料外(該期之驗收明細表、工作日誌、施工處理前中後照片燒錄成1份光碟片),並加附處理前中後照片(併入驗收光碟片內)及廢棄物運至合法處理場證明文件,俟機關辦理驗收完成後,核付驗收款。 三、保固期限:無需保固。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萬元。 五、本案依採購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採最低標決標者,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應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驗收以實做數量辦理決算,總實做數量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42萬元,契約之各單項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調整比率=(決標總價扣除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Σ(預算單價*數量)不含固定金額及法定費率項目)】,固定金額及費率項目係指: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費。 六、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七、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書 八、開標地點:本所一樓會議室 九、受理檢舉之機關與電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臺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230388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中區機動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檢舉信箱:臺中郵政76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地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289111轉13407,FAX: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市郵政70-12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臺中市政府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服務專線,外縣市請撥04-22203585)。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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