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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5180
公佈日期 : 2020/03/27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9009
採購名稱 : 雲林縣崙背鄉老人文康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06596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09
採購名稱:雲林縣崙背鄉老人文康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機關地址: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侯信強
連絡人電話:(05)6962440分機123
傳真號碼:(05)69674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1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03
開標日期:2020/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8,001 元
Email:lbei103080@lunbei.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 1.技師事務所。 2.工程顧問公司。 3.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登記證載有營業範圍為土木或結構等工程科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顧問公司: (1)登記證載有營業範圍為土木或結構等工程科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即主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無違章欠稅之復查表或綜合所得稅證明書或結算申報收執聯或網際網路申報繳稅之收執聯)。 上述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時間以投標截止日認定);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按服務階段訂為: (一)設計部分:乙方於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簽訂生效,經甲方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完成工程設計報告書、預算書圖,餘詳契約草案。 (二)監造部分: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協助機關辦妥決算作業且無其他待辦或解決事項止。 二、採購單位聯絡人:社會課侯信強,聯絡電話:05-6962440分機123。 三、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四、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五、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社會課,免費公開閱覽。 六、(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891,111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3,096,786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288,001元整(以9.3%為上限計算),且採議定費率(%)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元)及費率(%),但以費率(%)作為議價依據,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費率者,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費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七、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及廉政信箱:崙背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期限按服務階段訂為: (一)設計部分:乙方於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簽訂生效,經甲方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完成工程設計報告書、預算書圖,餘詳契約草案。 (二)監造部分: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協助機關辦妥決算作業且無其他待辦或解決事項止。 二、採購單位聯絡人:社會課侯信強,聯絡電話:05-6962440分機123。 三、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四、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五、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社會課,免費公開閱覽。 六、(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3,891,111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3,096,786元整,服務費用為新台幣288,001元整(以9.3%為上限計算),且採議定費率(%)方式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於企劃書中標明承攬本案所需之服務經費(元)及費率(%),但以費率(%)作為議價依據,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費率者,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費率(%)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七、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及廉政信箱:崙背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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