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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2613
公佈日期 : 2020/03/24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09A03217
採購名稱 : 捷運車站防疫消毒工作(A~E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50111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92,55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09A03217
採購名稱:捷運車站防疫消毒工作(A~E組)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站務處 羅志雄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分機868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3/13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17
開標日期:2020/03/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871,807 元
Email:yi_jean_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020病媒防治業 。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1詳細地點:各捷運車站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捷運車站131消毒作業。 2本案得由廠商分(5)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並分組訂有底價,分組決標,分組簽約及驗收。 3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 6,596,573 、B組: 7,770,819 、C組: 7,536,459 、D組: 5,656,896 、E組: 3,311,060 。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3 項(組),依各項(組)開決標順序如下:A、B、C、D、E 。 4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5本案主要部分為: 消毒作業 ,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1詳細地點:各捷運車站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捷運車站131消毒作業。 2本案得由廠商分(5)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並分組訂有底價,分組決標,分組簽約及驗收。 3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 6,596,573 、B組: 7,770,819 、C組: 7,536,459 、D組: 5,656,896 、E組: 3,311,060 。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3 項(組),依各項(組)開決標順序如下:A、B、C、D、E 。 4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5本案主要部分為: 消毒作業 ,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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