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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50292
公佈日期 : 2020/03/19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09037
採購名稱 : 109年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維運及驗證作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7638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37
採購名稱:109年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維運及驗證作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17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邱秀靜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分機154
傳真號碼:(07)22998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10
開標日期:2020/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jean96@kcg.gov.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摘要如下(詳如投標須知):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管理系統驗證業(IZ09010)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投標單。 5.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 *本採購案係以「固定價格」決標,前開之固定價格額度為新臺幣90萬元整,議價程序依規定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如廠商於投標文件內(服務建議書)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投標廠商報價金額不得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1式12份請置於同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九)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 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 *本採購案係以「固定價格」決標,前開之固定價格額度為新臺幣90萬元整,議價程序依規定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如廠商於投標文件內(服務建議書)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投標廠商報價金額不得高於本採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1式12份請置於同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九)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 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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