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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7471
公佈日期 : 2020/03/16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09A01021
採購名稱 : 捷運系統環狀線營運階段環境監測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3401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19,57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09A01021
採購名稱:捷運系統環狀線營運階段環境監測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安處彭義正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分機8691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6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06
開標日期:2020/03/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27,630 元
Email:yi_jean_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需具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許可類別:空氣檢測類、噪音檢測類、水質水量檢測類和許可項目及方法)之證明文件。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由供應處填寫)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營運路網、機廠、機關所管轄場所及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預估空氣品質檢測16次、噪音檢測32次、振動檢測32次、電磁波檢測4次、機廠放流水檢測12次、車站放流水檢測56次、陸域生態調查4次、水域生態調查8次、交通量調查24次、季監測報告書核定本20本、期末監測報告書核定本5本,安全衛生管理費1式、管理費1式,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工作說明書。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本案主要部分為:執行空氣品質檢測、噪音檢測、振動檢測、機廠放流水檢測、車站放流水檢測、監測報告書撰寫及契約管理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其餘監測項目得分包於專業機構辦理。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1,719,57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由供應處填寫)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營運路網、機廠、機關所管轄場所及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預估空氣品質檢測16次、噪音檢測32次、振動檢測32次、電磁波檢測4次、機廠放流水檢測12次、車站放流水檢測56次、陸域生態調查4次、水域生態調查8次、交通量調查24次、季監測報告書核定本20本、期末監測報告書核定本5本,安全衛生管理費1式、管理費1式,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工作說明書。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本案主要部分為:執行空氣品質檢測、噪音檢測、振動檢測、機廠放流水檢測、車站放流水檢測、監測報告書撰寫及契約管理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其餘監測項目得分包於專業機構辦理。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1,719,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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