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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7469
公佈日期 : 2020/03/1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09043P035
採購名稱 : 耐酸泵(硫酸)等2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11694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1,1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09043P035
採購名稱:耐酸泵(硫酸)等2項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鄭小姐
連絡人電話:(07)3346141分機757819
傳真號碼:(07)33462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15
開標日期:2020/0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cony66@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繳稅證明,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及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18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交貨時間: (1)乙方於簽約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及檢附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繳交文件如下:   (a).原廠機(儀)具型錄5份(原製造商出具)。   (b).繁體中文操作手冊或規格文件、安全注意事項各5份(原製造商、出貨商或得標商出具)。 (c).製造證明(2019年1月以後製造之新品)5份(原製造商出具)。   (d).防爆證明5份(需工研院或國際認證)。   (e).全泵體原廠材質證明5份(原製造商出具)。   (f).出廠測試報告5份(原製造商出具)。   (g).進廠安裝人員名單、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本文件廠商亦可先行繳交。   (3)以上文件若為原文者,乙方需併同繳交正體中文譯本。 6.同等品: (1)本案稱「同等品」,乙方繳交品項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依「(21)附件:同等品審查表」之表列項次所列規範為合格標準評斷依據。   (2)投標商若欲繳交同等品,須於投標時備齊相關文件及填列同等品審查對照表「同等品規格」欄(含同等品之廠牌、佐證型錄、規格書或技術手冊等文件)供甲方鈍炸所審查。   (3)同等品審查相關文件(同等品審查對照表、細部規格、佐證型錄),應併同投標資料文件一併投遞。   (4)廠商以同等品投標者,其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於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並作為驗收之依據。   (5)案內同等品審查,由申購單位鈍炸所召開審查會議或委託專業單位審查(任一項審查項目不符即判定不符)。     (6)同等品審查由甲方攜回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另行通知回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公告如有誤刊,則以投標單為主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09年1月9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09年1月18日前提出異議。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發之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經濟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公開之登記資料併附投標。若仍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資格證明文件,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不合格廠商。 5.交貨時間: (1)乙方於簽約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及檢附文件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2)繳交文件如下:   (a).原廠機(儀)具型錄5份(原製造商出具)。   (b).繁體中文操作手冊或規格文件、安全注意事項各5份(原製造商、出貨商或得標商出具)。 (c).製造證明(2019年1月以後製造之新品)5份(原製造商出具)。   (d).防爆證明5份(需工研院或國際認證)。   (e).全泵體原廠材質證明5份(原製造商出具)。   (f).出廠測試報告5份(原製造商出具)。   (g).進廠安裝人員名單、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本文件廠商亦可先行繳交。   (3)以上文件若為原文者,乙方需併同繳交正體中文譯本。 6.同等品: (1)本案稱「同等品」,乙方繳交品項經甲方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同等品審查依「(21)附件:同等品審查表」之表列項次所列規範為合格標準評斷依據。   (2)投標商若欲繳交同等品,須於投標時備齊相關文件及填列同等品審查對照表「同等品規格」欄(含同等品之廠牌、佐證型錄、規格書或技術手冊等文件)供甲方鈍炸所審查。   (3)同等品審查相關文件(同等品審查對照表、細部規格、佐證型錄),應併同投標資料文件一併投遞。   (4)廠商以同等品投標者,其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於決標後納入契約執行,並作為驗收之依據。   (5)案內同等品審查,由申購單位鈍炸所召開審查會議或委託專業單位審查(任一項審查項目不符即判定不符)。     (6)同等品審查由甲方攜回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另行通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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