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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4378
公佈日期 : 2020/03/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市場處
採購案號 : 109W21
採購名稱 : 「永樂大樓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W21
採購名稱:「永樂大樓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工程科-楊詠?-分機2307
連絡人電話:(02)25505220分機2015
傳真號碼:(02)255217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12
開標日期:2020/02/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00,000 元
Email:cw-2152@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附加說明 :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開標是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地點本機關另行通知。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月31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11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本市公有永樂市場(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 三、履約期限: 1.得標廠商與本處簽訂契約後,廠商經機關通知開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個案指定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建築物基本設計,並需符合本國最新耐震規範與風力規範以及相關工程規範,送交機關召開報告審查說明會,廠商應全程出席簡報,至機關審查同意。 2.依補強工法特性經評估須辦理都市設計審議送審作業,應於前項會議核定後依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30日曆天內備都市設計審議申請書件與相關書圖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並經都市計畫審議核定後,機關審定初步設計。 3.另無須辦理都市設計審議送審作業,於機關書面通知個案指定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結構部分應經第三公正單位結構審查同意),送交機關審查或辦理發包作業。廠商應全程出席簡報,至機關審定同意為止。 4.細部設計經機關審定後,於機關書面通知個案指定日起5日曆天內完成招標文件一式5份,送交機關審查。 5.廠商所提圖說、資料,經機關審查如須修正時,應自機關通知指定日起7日曆天內修正完妥送交機關。 6.廠商應於工程發包開工日前,將工程監造計畫提送機關審定。 7.變更設計完成期限由機關廠商雙方另行議定。 8.機關得視個案性質、金額等予以調整履約期限。 四、本案採總包價法,委託設計服務費採固定費用新臺幣360萬元。服務建議書正本首頁請標示廠商名稱,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另請加印後分別置入各份服務建議書內。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六、109年1月22日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至109年2月12日17時截標,109年2月13日9時30分開標(投標文件之投標封套日期亦更正)。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開標是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地點本機關另行通知。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月31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11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本市公有永樂市場(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 三、履約期限: 1.得標廠商與本處簽訂契約後,廠商經機關通知開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個案指定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建築物基本設計,並需符合本國最新耐震規範與風力規範以及相關工程規範,送交機關召開報告審查說明會,廠商應全程出席簡報,至機關審查同意。 2.依補強工法特性經評估須辦理都市設計審議送審作業,應於前項會議核定後依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30日曆天內備都市設計審議申請書件與相關書圖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並經都市計畫審議核定後,機關審定初步設計。 3.另無須辦理都市設計審議送審作業,於機關書面通知個案指定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結構部分應經第三公正單位結構審查同意),送交機關審查或辦理發包作業。廠商應全程出席簡報,至機關審定同意為止。 4.細部設計經機關審定後,於機關書面通知個案指定日起5日曆天內完成招標文件一式5份,送交機關審查。 5.廠商所提圖說、資料,經機關審查如須修正時,應自機關通知指定日起7日曆天內修正完妥送交機關。 6.廠商應於工程發包開工日前,將工程監造計畫提送機關審定。 7.變更設計完成期限由機關廠商雙方另行議定。 8.機關得視個案性質、金額等予以調整履約期限。 四、本案採總包價法,委託設計服務費採固定費用新臺幣360萬元。服務建議書正本首頁請標示廠商名稱,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另請加印後分別置入各份服務建議書內。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六、109年1月22日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至109年2月12日17時截標,109年2月13日9時30分開標(投標文件之投標封套日期亦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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