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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4174
公佈日期 : 2020/03/1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1090201P
採購名稱 : 108年度充實設施設備─多功能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88225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0201P
採購名稱:108年度充實設施設備─多功能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組長
連絡人電話:(04)7222844分機403
傳真號碼:(04)7262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2/25
開標日期:2020/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7,000 元
Email:d108338@chash.chc.edu.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會員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黃組長,聯絡電話:04-7222844-403。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新臺幣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七、本校就本案有權依政策變更作出暫緩、終止或不予簽約之決定。 八、本案經費來源為彰化縣政府補助款,應俟該補助款撥入後付款。如遇會計年度結束經費辦理保留期間,無法支付該款項者,甲方得暫停給付本契約價金至保留經費核定撥付為止。 九、履約期限: 本案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工作(含全部工程規劃圖說、施工計畫、規劃報告等並送交甲方,並配合甲方召開審查會。甲方如認為需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期限內修正再送交甲方,逾期依本契約罰則條款(第十三條 遲延履約)規定處理。) *****修正投標須知第5條、24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黃組長,聯絡電話:04-7222844-403。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在新臺幣500元以上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七、本校就本案有權依政策變更作出暫緩、終止或不予簽約之決定。 八、本案經費來源為彰化縣政府補助款,應俟該補助款撥入後付款。如遇會計年度結束經費辦理保留期間,無法支付該款項者,甲方得暫停給付本契約價金至保留經費核定撥付為止。 九、履約期限: 本案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工作(含全部工程規劃圖說、施工計畫、規劃報告等並送交甲方,並配合甲方召開審查會。甲方如認為需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期限內修正再送交甲方,逾期依本契約罰則條款(第十三條 遲延履約)規定處理。) *****修正投標須知第5條、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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