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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3714
公佈日期 : 2020/03/0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採購案號 : 1091MA31001
採購名稱 : 109至110年度陽明、松德院區病房整修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併案招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1MA31001
採購名稱:109至110年度陽明、松德院區病房整修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併案招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採購方式:公開評選
連絡人:李萬璋
連絡人電話:(02)25553000分機2127
傳真號碼:(02)230274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1/07
截止收件日期:2020/01/20
開標日期:2020/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70,745 元
Email:A0909@tpech.gov.tw
廠商資格 :
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1、與履約標的有關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自109年1月7日上午8時30分起至109年1月20日下午5時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11樓收發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招標文件」,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4、預定決標日期:109年2月5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9年1月7日08時30分起至1月10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4.本案如因故流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5.本採購屬併案招標分開訂約,其中「陽明院區部分」預算金額為2,202,745元,「 松德院區部分」預算金額為768,000元。 6.本案公告委員名單: 委員魏峰源、委員黃建昌、委員楊新乾、委員章台光、委員林滄溢、委員劉興政、委員邱智強。 7.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8.本案需求說明書內容局部修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與履約標的有關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自109年1月7日上午8時30分起至109年1月20日下午5時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11樓收發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招標文件」,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4、預定決標日期:109年2月5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9年1月7日08時30分起至1月10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4.本案如因故流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5.本採購屬併案招標分開訂約,其中「陽明院區部分」預算金額為2,202,745元,「 松德院區部分」預算金額為768,000元。 6.本案公告委員名單: 委員魏峰源、委員黃建昌、委員楊新乾、委員章台光、委員林滄溢、委員劉興政、委員邱智強。 7.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8.本案需求說明書內容局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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