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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3843341
公佈日期 : 2020/03/09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採購案號 : MOEAWRA1090018
採購名稱 : 宜蘭河及支流大、小礁溪、大湖溪及五十溪大斷面測量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22358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6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OEAWRA1090018
採購名稱:宜蘭河及支流大、小礁溪、大湖溪及五十溪大斷面測量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徐宏瑋
連絡人電話:(03)9324031分機112
傳真號碼:(03)93301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0/02/26
截止收件日期:2020/03/04
開標日期:2020/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0,000 元
Email:i600090@wra01.gov.tw
廠商資格 :
1.參與之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參與之廠商應為測繪業。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技師事務所則免付)。 (2)測繪業登記證。 (3)納稅證明文件。 (4)技師任職於本機構之證明文件(如勞保卡或薪資證明等,若與廠商負責人為同一人則免附)。 (5)技師執業執照(測量技師)。 (6)當年度中華民國測繪業同業公會或測量技師公會會員證。 2.參加本案投標廠商需符合上述條件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電子檔(光碟乙片)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局秘書室繳交費用後,至本局規劃課領取招標電子文件。(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郵購者,匯票抬頭須註明「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並附回郵130元寄至本局規劃課,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案」〈標的名稱〉購置招標電子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3.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方式說明]: 準用最有利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就公開評選之優勝廠商進行議價在底價之內為得標廠商。 [其他] 1.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投標文件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電子領標之標封列印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裝封。 4.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6.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7.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8.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規劃課,電話03-9324031。 9.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及地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10.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調查站檢舉電話及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宜蘭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9288888;檢舉信箱: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領及郵購者之文件電子檔(光碟乙片)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2.電子領標者不收取文件工本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費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局秘書室繳交費用後,至本局規劃課領取招標電子文件。(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郵購者,匯票抬頭須註明「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並附回郵130元寄至本局規劃課,郵購信封請註明:郵購「○○○案」〈標的名稱〉購置招標電子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3.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方式說明]: 準用最有利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就公開評選之優勝廠商進行議價在底價之內為得標廠商。 [其他] 1.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投標文件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電子領標之標封列印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裝封。 4.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5.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6.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7.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8.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規劃課,電話03-9324031。 9.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及地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10.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調查站檢舉電話及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宜蘭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9288888;檢舉信箱: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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